来加拿大以后,我再没吃过早餐
留洋派作者:一根梣木
我以前真的很爱早餐,还在南京的时候,前一天晚上妈妈就会问,明天早上吃什么呀?思考的过程就是幸福感的叠加——锅贴,小馄饨,鸭血粉丝汤,蒸饭,油条,皮肚面,小笼包,豆腐脑...光靠家门口一条街上的早餐店就能天天不重样。周末有闲工夫,到菜市场买捆青翠滴水的小葱,过油慢炸,葱油拌面。或者买小半斤猪肉细细剁馅,和香菇末一起掺进搅打好的鸡蛋里上水蒸,顶上放只基围虾,一颗豌豆,咸鲜诱人鸡蛋羹。后来到重庆,中文系有早读嘛,哈欠连天读完冗长的古文,溜到食堂要二两加煎蛋的红油小面,或者去熙街买脆脆的麻辣牛肉锅盔,宿醉的时候就要碗皮蛋瘦肉粥配杂粮饼,清淡合宜,一天从吃完早餐才算开始。
为什么这么爱早餐,多半是偏爱其中的烟火气。《从前慢》里怎样写从前的早晨?“清早上火车站,长街黑暗无行人,卖豆浆的小店冒着热气。”我很爱的一个词,“赏味瞬间”。人间的任何一个瞬间都有赏味期限,也有独特风味。从前文人称其为意象,由象达意,我不,我爱无法复制的瞬间碎片,它比意象离俗世更近,更贴合“我”。不是人人都能写意象,但一定人人都有瞬间。深夜,路灯,烟和酒,这是人间不值得,可你看清晨,热气,早点摊,温暖和适意从字缝里透出来,从这一刻整个城市鲜活起来,人来人往,车马喧嚣,人间烟火气,无非如此。
到了加拿大以后,早起都是为了赶早课,夹个电脑匆匆买个muffin,夹培根或者sausage。再有空就是前一晚做个火腿三明治冻进冰箱,早上切一切囫囵吞下,或者煮个速冻水饺,微波炉热个包子。我出国之前有久居加拿大的朋友回国,临走问她还想吃什么,她有点不好意思又有点怅惘地说,豆浆油条。我笑了她半天,南京好吃的不够多吗?为什么要吃豆浆油条?然后,等自己来了之后我才深刻地理解了她——中餐馆里卖的油条豆浆都是华人超市速冻的那种,唯有粥还煲得有些火候——可惜,11:00开门。想起以前初中的时候,七点上学,六点天光光亮的时候早点摊就支起了厚重的油锅,师傅的围裙上有斑驳的油渍,白而软的面团下锅炸得蓬松金黄。豆浆是官配,但其实一切冒着热气的汤汤水水都能配,要么夹煎饼夹糯米饭团,吃完觉得天地一宽。这样的感觉,来加拿大以后再没有过。后来看蔡澜说,“油条在肚里,才觉得脚下生了根”,便惊觉原来全天下的中国人都是一样的。
也不是没有好早餐的,温哥华和多伦多都有相当多不错的粤式早茶。虾饺,萝卜糕,菠萝油,流沙包,上来一份是小小一碟,品相味道都可以。可是我始终记得李碧华在书里写,好的早茶就该推在手推车里,热气腾腾地穿梭在桌和桌之间。且,就好像英式下午茶必须配凶杀案才有味道,早茶也必须配八卦吃。光看文字就能感觉出扑面的热闹人间事,加拿大的早茶,总觉得缺了点什么。
真的要说起来,加拿大的早晨全部都没有空闲吗?不见得。为什么说再没吃过早餐,要么,一想到一个人在异国他乡求学,就懒了,随便对付着吃点,对生活的热情一点点消磨。要么,偶尔提起兴致做一餐,柴米油盐都不是国内的味道,一尝,哪里都不对。其实哪里是想早餐,就是想家了。中国传统文化说一日之计在于晨,早晨,早餐,承载着太多专属于家乡的回忆,于是就总是趁人不备闯入异国的思绪里。凡夫俗子,我还是为这一点烟火气怅然失措,恨不能回到回家的梦里。
我很久没回过家了,也再没吃过早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