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诗教师罢工虽已结束 官司仍在进行
今年夏季,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公立学校的教师们举行了有史以来持续时间最长的罢工,能让他们坚持的原因之一是此前两次赢得针对省政府的官司。现在教师罢工虽然结束了,但历时12年的司法诉讼仍未结束。
这一法律诉讼可以追溯到2002年省政府通过的27号和28号法案,其中不仅将教育列为社会基本服务的范畴,意即属于被严格限制罢工的行业, 还规定教师工会不得将班级人数、构成,以及师生比例等列入劳资谈判内容。
教师工会从那以后就一直在试图通过法律途径推翻省政府的立法。2011年,法官苏珊·德里芬作出裁决,认为28号法案违宪,教师有权以班级人数、构成,及员工比例作为谈判内容。但次年,政府的回应是通过新的立法,并再次删除合同条款。工会则又发起第二次法律挑战,并在今年一月再次赢得诉讼。省法院裁决教师有权就这些内容与省政府谈判。
这也是为什么教师工会这次罢工期间,屡次打出法院裁决的招牌,并据此要求减少班级人数,增加英语作为第二语言的教师人数。此外,教师工会还提出,省政府在2013至2014学年按每位学生8,654元拨出经费,这低于阿尔伯塔省的10,111元,更低于安省的11,266元。
省政府在这次学校复课后,星期二向高等法院提起上诉。省总理克里斯蒂·克拉克说,她有信心赢得上诉。
有评论认为这是省府试图保住教育政策的决定权。省政府在上诉书中也说,“涉及到需要删除的那些条款,不只事关在12年义务教育中应投资多少钱的问题,也涉及到教育经费应该怎样花,谁做出决定”。
教育政策与教师的权利
工会则坚持他们应该有参与教育政策决定的权利。他们说,“省政府上诉绝不仅是关于政府在与教师工会签署劳资协议时能力的大小,而是涉及到教师们是否能受到加拿大权利和自由宪章的保护。”
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教育社会学家,曾任省教育部副部长的查尔斯·昂格莱德教授说,上诉法院现在面临的是教育政策决定权应该归谁的严峻问题。他说:“法院将不得不界定什么才算是教育政策,而这并没有一个明确的答案”。他举例说,到底给教师多少备课时间才算合适,工会认为这涉及到教师的工作量和工作条件问题,而政府则认为教师必须按照教育法承担应有的责任。
克里斯蒂·克拉克的立法
这一司法诉讼围绕的省教育法案原本就是由现任省总理的克里斯蒂·克拉克提出的。当年她担任教育部长时删除了劳资协议中涉及课堂结构、班级人数和人员编制比例的条文。
工会所属的教师们从2013年6月旧的劳资合同到期后,就一直在呼吁签署新的合同。他们在3月份投票决定采取行动,并在4月开始轮流罢工,之后不断扩大规模,到六月份全面罢工,誓言要坚持到谈判取得成果。最终在新学期开学三个星期之后的9月22日才复课。
在整个罢工期间,教师工会主席吉姆·伊克尔也一直提到法院的裁决,并指责政府不服从法院裁决。双方在谈判中也曾就班级人数等问题是否留在劳资协议中存在争论,但最终双方都同意暂时搁置争议,先敲定其它的条款。虽然许多教师对新的劳资合同从总体上仍表示不满,但最后为期6年的合同仍在工会获得表决通过。
卑诗省教师工会上一任主席戴维·泽姆斯基并不认为省政府会赢得上诉。 他说:“省总理说她有信心赢得上诉,当年她出台这一法案时也是有信心的吧。现在她的法案已经被法院否定两次。我不知她的信心来自哪里。
昂格莱德教授预计,高等法院会为此举办几天的听证会,然后在几个月后作出裁决。而无论裁决的结果有利于哪一方,此案都很可能在再上诉到加拿大最高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