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一个人上法庭 加拿大华人讨回1.4万欠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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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40年的林先生经历三次裁员被雇主欠钱后,决定利用安省劳工法保护自己权益,透过安省政府投诉机制,终于成功向雇主讨回1万4000多元假期薪资和遣散费。

林先生告诉本报,他希望透过媒体分享自己的投诉经验,目的是让华人移民,特别是对加拿大法律不太了解的新移民,知道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从自己的经历中学到合法维护权益的方法。

林先生表示,自己移民40年,先后在六家公司工作过,有三家公司都欠他的钱。他说「被人骗的多了,有了痛苦的经验,就慢慢学会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

他介绍说,自己作为工程师在多伦多某大公司工作了24年,去年6月公司突然召他回公司,告诉他被裁员,立即交出钥匙,不用再上班,公司表示7月1日会给他一张支票,之后再慢慢谈遣散费的事宜。

林先生说,之后他跟公司谈判遣散费金额,最开始公司表示愿意给24周的遣散费,他不同意,后来公司又说愿意给30周的遣散费,他还是不同意,他希望能够按照每服务一年给两周的遣散费。

不要小看这部旧式录音机,它在林先生投诉案中起到关键作用。(记者乔森林/摄影)

林先生于8月份跟公司人事部主管通电话时,该名主管在电话中告诉林先生,公司愿意给他48周的遣散费,还表示很快会将支票给他,林先生则将该通电话全部用录音机录下,后来证明该录音成为一个关键证据,在劳工法庭中起到关键作用。

之后林先生与公司的分歧在于,公司认为给他的48周遣散费中,包括了八周的代替提前通知支付薪金(Notice Pay),支付这个费用是因为公司本应在裁员之前八周通知员工,如果临时通知员工立即裁员,就要支付八周的代替提前通知支付薪金。

林先生则认为,提前通知支付薪金是在遣散费之外的费用,不应该算入遣散费之中,此外,公司还应该支付给他未用的年假,以及被裁员之前自己预先垫支的购买工作靴费用,遣散费加年假和报销费用总共有1万4000多元。

在与公司无法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林先生于今年3月正式向安省劳工厅书面投诉,要求劳工法庭对此纠纷做出裁决。

在递入投诉表格以及材料之后,劳工法庭分两个部分处理,第一部分就不用聆讯,直接裁决公司必须支付他未用年假和未报销的工作靴费用,而关于遣散费的投诉部分,则安排法庭聆讯处理。

法庭聆训于今年11月举行,林先生说,自己一个人上庭,而公司方面则是由一名公司会计师和两名主管上庭,在法庭上公司仍坚持,48周遣散费已经包括了八周代替提前通知支付薪金费用,林先生拿出自己录音机,当庭播放与人事主管的录音,一听到录音,公司代表立刻要求暂停,退出法庭商量之后,回到法庭就表示愿意妥协,在八周代替提前通知支付薪金之外,再支付48周的遣散费。(记者乔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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