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3个留学生小姑娘辱骂精神病患者引发的思考
温哥华港湾(BCbay.com)专栏作者
饶恕
“刚才进来的时候在门口遇到个女的,跟我说她很饿,叫我给她买点东西吃。我跟她说我没钱!她居然说她家在北京有好几百美元!我去!原来是一大傻逼!”
“啊?这怕是神经病吧?以后感觉怪怪的人不要搭理。”
“问题是她看上去不怪啊,干干净净的。我还以为她要问什么呢!”
“哈哈哈,叫你给她买吃的?凭什么呀?的确傻逼!”
“哦,我知道那人了,那人好像是有点病的。”
“就一傻逼。”
“哈哈哈哈哈……”
“这种神经也出来,丢脸!”
我怎么知道?
我坐在邻桌,她们用音量向我表示:完全没有要把我当外人的意思。受宠若惊。
她们普通话带点口音,中国西北方向的口音,还蛮有喜感的。我喜欢。
依我以前的性子呢,这时可能就插嘴开腔了:不要肆意侮辱一个精神病患者,哪怕在背后偷偷地说也不要。为什么不要呢?为着你自己的好处…..巴拉巴拉!
既然为着她们的好处,我为啥又克制自己没跟她们说呢?因为近年来,年龄渐长,我得了财迷心窍病,每每遇到这种想出言教训人的时刻,就会从心灵深处冒出一句话:Ta们没给钱,不能给上课,不然就亏了!
于是乎,当时就被这财迷病给拦了下来。没跟三个姑娘说什么。为什么在《温哥华港湾》之《这才是温哥华》就肯写出来了呢?因为有稿费哇!
西方社会有一个罗尔斯原理,也叫正义原则(Rawls,1971):
首先是所有人都享有最大自由平等原则。包括:政治自由(投票和担任公职的权利);言论和集会自由;良心自由和思想自由;人身自由,其中包括免受心理压迫和人身攻击的自由,以及人格人身完整的自由;拥有个人财产的权利,以及不受任意逮捕和扣押的自由。
其次,在满足以上自由权利的前提下,要对社会和经济上的不平等进行调整,社会最弱势群体的最大利益才符合公义维护的原则。
罗尔斯所著的《正义论》中引用了1994年诺贝尔经济奖得者、美国经济学家哈尔沙尼(John Harsanyi)在1955年提出的著名概念“无知之幕”来论证他的观点。
“无知之幕”,是一种对社会道德系统的判断方式。
在一出舞台戏剧里,演员们被幕布挡住,无法与人对比,不知道自己的智力、经济条件和社会阶级,可能被分配到任何角色位置。在这种境况下来讨论一些当时的资源分配、权利赋予等事情,舞台上每一个演员都会以自己为最劣势者为出发点,来谈论问题和设立规矩。所以这样心态下制定出的制度一定最大程度上保护着最弱者的利益。这就是西方文明社会系统的精髓之一。
当小姑娘们乐呵呵地骂着一个精神病患者是“大傻逼”的时候,有一件事是她们自己没有办法掌控的:自己在未来患上精神疾病的概率。
温哥华三个月的阴霾天气,留学生语言和课业艰难、人际关系艰难、远离家乡、孤独无依、无处倾诉……加上没有任何系统的思维方式的教育,人不知道如何去思想……种种条件,都是引发心理问题、导致精神疾病的开关。
据一些大学的统计,近一半的中国留学生有抑郁症状。
如果这三个小姑娘不认为精神病是下贱且羞耻的事情,那么就算生病也问题不大,求医问药很正常,能治疗控制的。我在加拿大UBC大学访问过治愈后的精神分裂症患者团体,他们告诉我:能去主动就医的人,治愈率高很多。
问题是,这三个小姑娘骂“神经病”是“傻逼”。代表着在她们的视角与价值观中,精神病是下贱且羞耻的。那么如果万一以后她们中间有谁中了概率,有了一点小小心理郁卒,猜猜看她会主动就医么?很难。因为人不会接受自己是个“大傻逼”。不主动就医,就难有治愈了。
这就是我开始所说的:为着自己的好处,不要肆意咒骂精神病患者。
不仅不要咒骂精神病患者,也不要在心里轻视任何一个人。或强或弱,人都没有权利去论断别人,更不要看低别人。反之,为了自己的安全和基础权益,我们要从最弱者的角度去思想社会的规则。一个社会如果能保障最弱者,就一定能保障我们。
我猜这就是为什么上帝告诉人们:“不要论断别人,免得你们被论断。因为你们怎样论断别人,也必照样被论断;你们用什么尺度衡量别人,也要用什么尺度衡量你们。”(《圣经∙ 马太福音》7章1-2节)
其实此处我们需要一个启蒙教育:作为一个城市居民,或者团体成员,每一个人要把自己想成是这当中最弱势最“傻逼”的角色,在这个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社会或社团规则,才会保障得到我们自身的权益——虽然我们未必就是最弱那一个。
我不知道罗尔斯本人是不是基督徒,但是近现代西方社会的道德标准一直都是源自圣经,分左派右派只是有罪性的人们各执一端的偏执罢了。所以,所谓“正义原则”,其实两千年前的耶稣就说过了:
“因为我饿了,你们给我吃;渴了,你们给我喝;我做客旅,你们留我住;我赤身露体,你们给我穿;我病了,你们看顾我;我在监里,你们来看我。” …… “我实在告诉你们:这些事你们既做在我这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了。” (《圣经∙ 马太福音》25:35-40)
这就是告诉人们:尊重、照顾最弱势者,等于招待耶稣本尊。最弱者利益安全,整个社会才真正安全。
《圣经》旧约中也有类似的说法:“行公义、好怜悯、存谦卑的心与神同行”。(《圣经∙ 弥迦书》6:8)
建议将那“疯妇”换成是自己或“我妈妈”想一想,如果不想别人羞辱“我”或者“我妈妈”,那就同样不要羞辱“别人的妈妈”。耶稣说:“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就要怎样待人。” (《圣经∙ 路加福音》6:31)
“社会风气是这样,别人都这样,我有什么办法?”
但是事实上,社会风气不是由“别人”决定的,而是由每一个“我”决定的。
不会,可以学习。
我在学校照顾需要特殊教育的学生,每日与他们为伍。他们往往因为自身的不一样,感到害怕与人交往。而这又是他们人生发展必须尽力突破的点,所以我们鼓励他们与同学沟通交谈。
我的一个12年级的学生在公立学校系统训练有素,常常主动跟人“搭讪”,由于TA只会对自己感兴趣的事情发表言论,导致TA的问话在其他学生看来有点“怪”。这种时候是我心里最揪紧的时刻,总担心被搭话的学生有什么不良反应,到时候两方面都会感觉不好。
而事实上,几乎每一个被TA“搭讪”的学生,都很耐心友好地回答TA的问题,时间有余的话,还会跟TA聊几句。原来,加拿大人从小就在训练彼此接纳,让人颇为感动。就算有个别学生因为生气而对明显弱势者说了过分的话,旁边朋友也会说他们:Hey, that’s not nice! (喂,那样不友好!)
只有一次,TA对一群中国留学生问了一句:“你们万圣节怎么过的?”一开始中国学生没听见(语感不熟悉的关系吧),TA执着地问第二遍时一个女孩子听到了,看到是TA,就紧张起来,一下子不知道要怎么回答。结果超级敏感的TA懊恼地低下头:“噢,对不起!”我看了挺难过——为TA,也为那个女孩子。女孩明显有点害怕。我对女孩笑了笑,解释说:“TA只是想知道你们万圣节都做了啥。”女孩顿时放松下来,也朝TA笑笑,说他们没干什么在家。TA立刻高兴了,跟人讲了一堆他做的好玩事情。
女孩由此就打开了一个如何对待特殊朋友的角度。
很朴素的事情,教一教,学一学,谓之开蒙。看上去特别简单,却是文明的开始。
一些人到外国滚地撒泼,抢吃自助餐,冒领救济物资……这些不是因为“不懂礼仪”,而是因为“未曾开蒙”。可怜。
又有另外一些人呢,出国看了西洋镜,学认名牌商品,学西餐礼仪,研究法国红酒年份,分辨咖啡的等级,甚至学会几门外语,以为这便是西方文明。就开始做文章、做视频嘲讽不会用刀叉不会讲外国闲话的乡下人,其实这正是他们学遍天下却仍未开蒙的表征。可惜。
如果能记住耶稣的话,学会点“罗尔斯理论”,用“无知之幕”的概念思考问题,就算在西菜馆问人有没有筷子用,那三个姑娘也算没白来加拿大一遭。
参考资料
John Rawls (1971), A Theory of Justice.
约翰∙ 罗尔斯 (1971)《正义论》
Holly Bible, Mathew, 25: 40
《圣经∙马太福音》25章35-40节
Holly Bible, Micha, 6: 8
《圣经∙弥迦书》6章8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