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远熙案随时拉倒重审 最坏情况是一级谋杀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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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远熙案随时拉倒重审 最坏情况是一级谋杀罪成


     中国留学生汤远熙被控杀母案,陪审团已退庭商议八日七夜,仍未就裁决达成共识。陪审团昨早更向法官表示,相信他们无法就裁决达成一致决定,要求法官提供指引。不过法官未有因此解散陪审团,只表示希望他们能继续讨论及互相聆听,以得出裁决。汤远熙代表律师则在庭外表示,如法官最终解散陪审团,本次审讯将被定为无效审讯(mistrial),将需要重审,但他指这并非最坏的情况,对其他与其当事人而言,最坏的是裁定一级谋杀罪成。

    法官昨晨收到只剩下六男四女的陪审团的通知,他们表示无法达成共识,法官之后与双方律师讨论,之后向陪审团提供回应及指引。汤远熙则坐在犯人栏,聆听翻译员的广东话传译。他步入法庭时虽略带微笑,但脸上长出了鬍子,略见憔悴。

    法官指,明白陪审团连日来非常尽力商议,以求达成共识。他说,法例并没限制陪审团退庭商议的时限,亦没规定陪审团强制性地达成共识,陪审员有权坚持立场。法官说,过往亦有其他案件的陪审团,需要比这次更长的时间才能达成共识。

   法官表示,虽然法例赋予他解散陪审团的决定权,但亦订明法官不应过早行使此权力,而令审讯变为无效审讯。因此他在现阶段不会宣布解散陪审团。

    法官指,在很多情况下,当陪审团获给予更多时间,他们最终都能达到共识。他鼓励各陪审员在接下来的讨论,能申明自己的立场,同时细心及持开放态度,聆听其他成员的见解,并提醒他们必须依据证据及他本人之前给予的引导,而非其他外在因素来做出决定。他强调,并非要说服任个一位陪审员改变个人的立场或看法,但认为陪审团应再次努力,希望能得出一致裁决。

    根据法例,当陪审团确定无法达成共识的情况,而法官亦认为即使陪审团继续留下仍不会得出一致决定时,可因为这个称为陪审团僵局(hung jury)的情况,决定宣布解散陪审团,而审讯则成为无效审讯(mistrial)。另外,如陪审团人数减至少于十人,审讯亦会自动成为无效审讯。

判一级谋杀 有四大考虑

   主审法官埃克(William Ehrcke)之前在引导陪审团时指出,陪审团最终得出的裁决,可以有三个可能性:被告一级谋杀罪成、一级谋杀罪不成立但二级谋杀罪名成立,或者罪名不成立。

    而决定被告是否一级谋杀罪成,则要考虑四大因素,并要同意检控官已排除所有合理疑点下,提出足够证据证明被告有预谋:

    1. 汤远熙曾进行非法行为

     2. 他的非法行为导致母亲郭炼结死亡

     3. 他有杀母意图

     4. 他在有计划及经过深思熟虑的情况下犯案。

    法官并对有计划及深思熟虑给予註解,指出「有计划」是代表经过计算、小心设计的方案,计划不一定是复杂,可以简单,但定下计划后,可以立即执行,也可以等候一段时间才执行。至于「深思熟虑」,法官指这是代表非突然的、而犯案者曾想过行兇的好处及坏处。

一级谋杀的刑罚是终身监禁,25年内不能保释;二级谋杀则是10年不得保释,但法官可以决定是否加长刑期。汤远熙已经被羁留的时间,也会从最终刑期中扣除。

汤辩护律师﹕最坏情况是一级谋杀罪成

若无效审讯 全案回归审前会议起点

      汤远熙代表律师安德森(Troy Anderson)在法院外接受传媒访问时表示,如法官最终解散陪审团,审讯将为无效审讯(mistrial),案件将要重新开审。

    安德森表示,若陪审团遭解散,则法官会宣布审讯无效。他说,如审讯无效,全案将要由审前会议的阶段开始,然后再选出新陪审团及再次开审。

    被问到无效审讯是否最坏的情况,安德森回应说,他不会用「最坏」来形容,因为对他与其当事人而言,那不是最坏,最坏的始终是一级谋杀罪成。

    他说,陪审团用多少时间退庭商议并没限制,但他指这次的退庭商议需时的确比较长,也的确难以估计再需要多少时间。

    安德森拒绝透露曾否与汤远熙就最新情况进行讨论。对于汤远熙现时的个人状况,他则说:可以想像得到,他的确承受着一定的压力。

   检控官则表示,如案件最终因为无效审讯而需重审,除非有特别情况未能配合,否则一般会由同一名主审法官继续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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