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他独自一人送加国读书,我有深深的罪恶感”

星岛日报+-

“把他独自一人送加国读书,我有深深的罪恶感”

  中国留学生汤远熙弑母被控二级谋杀,周五展开判刑聆讯,控方请求量刑15至20年不得假释,辩方则要求12至15年不准假释。被告父亲汤继辉写了一封受害人声明,表示发生如此家庭悲剧,他觉得与儿子缺少沟通有关。主审法官埃克(Williams Ehrcke)将于12月1日宣判。

  温市中心最高法院周五展开本案的判刑聆讯,28岁的汤远熙身穿深色西装和衬衫出庭,法庭里面未见他的父亲,有6位陪审团成员也到场旁听。

  由6男4女组成的陪审团经过11天退庭商议后,上周四一致裁定被告一级谋杀罪名不成立,但二级谋杀罪成。根据加国刑法二级谋杀罪成,刑期是终身监禁、10至25年不得申请假释。

  检控官赫曼森(Jeremy Hermanson)周五向埃克表示,不准申请假释的期限应该是15至20年,他指被告在母亲郭炼结处于弱势下,把她杀害。尽管陪审团推翻有预谋和故意的一级谋杀罪名,但请求埃克考虑,被告在犯案前经过考虑(forethought)。

  汤远熙代表律师安德森(Troy Anderson)表示,被告杀害母亲是因为冲动和畏惧。他指汤在犯案后有悔意,被关押期间表现良好,且没有案底,请求量刑12至15年不准假释。安德森续称,汤将来假释出狱后,会被遣返中国。

  检控官拉坦(Monte Ruttan)在庭上宣读一封汤继辉撰写的受害人声明。汤父指出,受害人是妻子,凶手是儿子,如此悲剧令他的心理和精神受到极大痛苦。声明中称:“儿子必须担负法律责任……犯下如此罪行,造成家庭悲剧,父母亲也有很多责任,我相信在天之灵的母亲听闻我这一席话,能明了我的出发点。”

  汤父在声明中又指,我们一直相信严格限制和管教,儿子才有前途,但缺少沟通、无顾儿子的喜好,把儿子当作个人资产一般。声明最后指出:“我去监狱探望儿子很多次,最终我接受了他……把他独自一人送到加国读书,我有深深的罪恶感。”

  声明中还有汤父请求量刑内容,但检控官认为不适合在法庭宣读,更改了部分内容。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