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远熙有计划杀母 检控官要求判一级谋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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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留学生汤远熙被控杀母案,控方昨日结案陈辞,要求陪审团判处被告一级谋杀罪成。控方指,汤远熙是有计划杀母,虽然计划并非很精密,在执行计划期间也有「计算错误」的地方,而是否一级谋杀,亦与他在行兇前策划多久无直接关系。

  检控官赫曼森(Jeremy Hermanson)昨日进行结案陈辞,首先指出一级谋杀的定罪关键是被告是否有计划及曾深思熟虑。他说:「计划可以是很简单和立即实行的,也不一定如辩方前日所说包括如何避免被捕这一点。而在本案中,怎样杀、何时杀便是被告所计划的主要元素。」

  赫曼森提出多个例证,证明被告曾经过深思熟虑。他指出,汤曾多次向不同人,包括卧底、警员说,他想父母消失,想把他们送去「另一个世界」,好让自己重获自由,并过一些他喜欢的生活。同时他亦多次在不同场合,细诉对母亲严厉管教的不满。

  检控官指:「多项呈堂证供均显示,汤多番提及犯案当日的关键时间是早上7时,并曾向卧底说是早上6、7时计划好,约两小时后将母杀死。」

  「被告选择在父母要离开加国当日早上犯案,亦是经过考虑,因為当天是他杀母的最后机会、而由于要退租,因此必会搬运行李箱,他选择趁早上父亲还在睡觉时行兇,亦是经过考虑。」

  赫曼森续说:「被告曾说,他不敢在中国犯法,是因為中国警方不像加国警方会依法调查,只要他们认為一个人有罪便会拘捕,更表明:我知道我一定要在这里做。明显是衡量过犯案后果。」

  「汤远熙曾表示,他害怕扮演黑帮的卧底会藉由是次交易,日后威胁他参与其他犯罪活动。如果他真的怕,為什麼在第二次见卧底时,愿意答应重演犯案经过并被摄录?这不是為对方製造更多威胁的筹码?」

  赫曼森说:「虽然汤作供时称,他与卧底承认有预谋是因為想对方相信自己做得很乾净,而不会拒接他的『生意』,但卧底在他说出犯案细节前已不止一次表明愿意帮他清理任何手尾。」「他又称,被捕后跟林警官说是有预谋,是因為想赶快回监仓自杀,这些说法都不可信。他向林承认被捕及招认杀母时,感到如释重负,因此他是在放鬆、无顾虑的状态下说出真相。」

  赫曼森指:「被告曾向卧底说,是自己想出先用鎚重击母亲、再将对方焗毙这一杀人方法。在他的计划中,他是希望只重击一下再焗死母亲,以减少鲜血流出。这证明了他曾就犯案细节进行计划。」

  检控官指出,汤远熙的杀人计划虽然不算精密,执行期间亦出现不少令他失去预算的情况,但这不代表他犯的不是一级谋杀,他只是没有完善地执行计划。

  他然后并举出部分汤远熙「计算错误」(miscalculation)的地方,包括:预期杀母后便可获得想要的自由、过想要的生活;预计只用鎚从后重击母亲一下,但临场才发现一下并不足够,母亲仍有挣扎,于是需要在前额多补两击才将她焗毙,因而令渗血量及现场留下的血渍多于预期;预期扮演黑帮的卧底能帮他,并向他们交代案件细节。

  检控官提醒陪审团,要凭个人常识、逻辑去分析所有呈堂证供及所有证人的口供。他并指,控方相信被告作供时所说及提供的多个解释,例如母亲找到租车单据而令他临时下杀机、自己事前拿取铁鎚是為了安装门閂等,这些都只是他编作的藉口,值得商榷而且并不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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