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主动让警方搜屋 未告诉汤远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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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控方亦传召了出租房间予汤远熙一家短住的房东李先生。他在庭上形容汤远熙的容貌,不过当检控官请他在庭上指出谁是汤远熙时,他张望庭内所有人后表示:「他似乎不在现场。」
李先生说,他最初因為担心警察的调查会影响住在列治文McKay Dr.案发现场的其他租客,所以说了另一个位于Kilby Crt.的出租地点。汤一家抵加后,曾入住该处至2012年5月30日,其后才搬往案发现场。
他说,在6月7日,即原本汤一家退房当日下午,汤曾致电表示:「家中发生了一些事,所以要多租两、三天。」之后又说母亲走失了,不用再租。
房东表示因為感觉事态严重,所以再向警方讲出汤一家所租位于McKay Dr.的地址,并同意让他们入屋搜查,不过没有将警方搜查一事告知汤。「我觉得这比较重要,谁也没讲。」
房东并说,他在该段时间正在加建两个房间,所以屋内很多地方都有工具,也不记得自己有多少个鎚,但他说,这些工具都没有锁起,只是「随便用、随便放」,不过他证实,其中一把铁鎚的手柄包有软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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