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C这两名地产经纪干了啥?被罚13万

加西网+-

BC省两名房地产经纪因将自己描述为一个房地产经纪团队,以及泄露本应保密的客户信息,同意支付合计超过13万加元的罚款及相关费用。

根据当局的新闻稿,BC省两名房地产经纪Anthony Scott Browton 和 Linsey Gail Hulls 已经于今年早些时候分别与BC省金融服务管理局(BC Financial Services Authority,BCFSA)达成同意令协议。

监管机构本月早些时候在其网站上公布了经过删节的同意令,并发布新闻稿说明相关违规行为。

这两份同意令处理的是一宗追溯至2020年3月的投诉。当时,BCFSA 收到有关两名经纪人行为的投诉。

根据签署的协议,相关事件涉及阳光海岸地区的两处房产,一处位于 Sechelt,另一处位于 Halfmoon Bay。

投诉人聘请地产经纪Browton 协助购买 Halfmoon Bay 的房产,并曾多次与 Browton 和 Hulls 在两人共用的办公场所会面。

文件指出,投诉人“认为他们是作为一个房地产经纪团队共同工作的”。

BC这两名地产经纪干了啥?被罚13万

根据同意令,Browton 此前曾代表另一名客户,就 Halfmoon Bay 的房产提交过一份报价,但未获接受。

后来,在为投诉人提供购房服务期间,Browton 将此前那名客户的报价副本,以及该客户对相关房产进行的验房报告,发送给了 Hulls。

同意令指出,Browton 并未取得该客户的书面许可,便披露了这些信息。

文件还指出,原先的客户仍然有意购买 Halfmoon Bay 的房产。Browton 继续代表该客户,并通知卖方,如果投诉人的报价未获接受,该客户可能会再次出价。

最终,原先客户重新提交的报价获得接受,而投诉人则购买了位于 Sechelt 的另一处房产。投诉人当时仍认为 Browton 和 Hulls 是共同工作的经纪团队。

根据同意令,Hulls 负责协调 Sechelt 房产的验房事宜。

BCFSA 在新闻稿中表示,如果房地产经纪向公众展示自己是一个统一的实体、经常同时担任同一客户的指定代理人,或经常以某种方式共同工作,从而与同一方形成隐含代理关系,就必须按照规定注册为一个经纪团队。

监管机构表示,这些要求有助于确保消费者获得透明的信息,并让相关从业人员承担应有的责任。

新闻稿指出:“当持牌经纪以团队名义对外开展业务,或以某种方式共同工作并形成共同代理关系时,消费者应当清楚了解究竟由谁代表自己,以及谁对自己负有专业责任和信义义务”。

Browton 和 Hulls 在各自签署的同意令中均承认,在没有注册为团队的情况下,却将自己描述为一个团队,构成专业违规。

两人还承认,未经客户书面同意便分享机密客户信息,违反了专业要求。此外,Browton 承认,他没有披露自己在 Halfmoon Bay 房产交易中存在的利益冲突。

根据 Hulls 签署的同意令,她同意支付4万加元的纪律罚款,另支付2,000加元的执法费用。

Browton 则同意支付9万加元的罚款,另支付2,000加元的执法费用。

两人须支付的罚款及相关费用合计为 13.4万加元。

0
  •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