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女生嫁人获绿卡 申请入籍被拒 竟与这事有关
南加一名持有绿卡的华人女性,近日申请入籍时,移民官发现她曾登记为选民。
当事人表示自己并不知情,也没有实际参与投票,移民官提出目前有两种处理方向:当事人可以选择撤回入籍申请;或者继续申请,但恐被拒。
据邓洪律师介绍,当事人A女士最初以留学生身分来到美国,后来与公民结婚后取得绿卡。持有绿卡三年后,A女士依据相关规定,提交N-400入籍申请。
“她当时在网上申请驾照,更新时可能操作错误,把自己登记为选民。”
邓洪表示,加州驾照申请及更新程序涉及选民登记选项,申请人若在操作时误选相关项目,或未充分理解页面内容,就会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留下登记纪录。
邓洪指出,A女士并非公民,只持有绿卡,不符合选民登记资格。
面对移民官的质疑,A女士解释,自己并不知道曾注册过选民登记,也没有参加任何投票。“当事人曾经收到过选票,但她将选票丢弃,并没有使用过。”
据加州州务卿办公室的规定,登记为选民必须是美国公民,并符合其他法定资格。移民局现行政策也指出,非公民若明知自己没有资格,却违法登记为选民,或在非公民身分下违法投票,可能影响入籍申请中有关良好道德品格的审查。

邓洪表示,本案中,联邦政府已获取A女士曾经登记为选民的名单。但因当事人没投过票,移民官目前提出两种处理方向:一是撤回目前的N-400入籍申请,先查清楚选民登记问题,再考虑重新申请,可能涉及重缴申请费;二是继续申请入籍程序,但移民官恐会拒绝此次申请。
邓洪指出,如果当事人实际投过票,案件可能面临更严重的移民法律审查,甚至被转交移民法庭。“因为非法投票是联邦重罪,违法投票,可能带来严重的刑事及移民后果。”不过,是否会被拒绝入籍、启动递解程序或影响绿卡身分,必须由有关机关依据具体事实和法律决定,并非只要出现选民登记纪录,就必然导致取消绿卡或被驱逐出境。
USCIS于2025年更新的政策指引,明确涉及入籍审查中的虚假公民身分声明、违法选民登记及违法投票等问题。官方指引也要求移民官根据个案证据进行评估,包括申请人是否明知登记、是否作出公民身分声明,以及相关登记或投票行为是否违反适用法律。
邓洪提醒,绿卡持有人若收到选票,或发现自己可能在更新驾照时被错误登记为选民,不应置之不理,也不应自行假定问题已经解决。应尽快保存驾照更新申请、选民登记通知及相关信件,并向选举部门核实登记纪录;若正在申请入籍,或担心登记可能影响移民身分,应尽早谘询熟悉移民法及选举法的律师,评估适当的更正与处理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