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C女子行李中珠宝丢失 这航司需赔
最近BC省民事纠纷解决法庭 (CRT)的一些裁决透露出一些有意思的信息,小伙伴们有了解的必要。
法庭表示,Flair 航空公司被勒令向一名女子支付 600 多加元的赔偿金,此前该女子称,在从墨西哥飞往温哥华的航班上,她托运行李中的珠宝丢失了。
据仲裁庭成员阿曼达·宾妮(Amanda Binnie)本周的裁决书显示,该女子称她于2024年2月7日通过短信向航空公司报告了丢失情况。由于未收到回复,她又于2024年4月10日通过航空公司网站报告了丢失情况。

“2024年6月13日,Flair 承认了[原告]的物品缺失索赔,并为缺少物品道歉,并表示可能会联系她获取更多信息”。
“虽然双方都未说明具体时间,但他们一致认为Flair 拒绝了她的索赔,因为她没有提供详细清单或收据”。
法庭称,原告提供了一份包含九件珠宝的清单,价值从15加元到超过535.24加元不等,总计868.73加元。她没有提供支持这些金额的收据。
在判决中,CRT表示认定Flair 对此次损失负有责任。
裁决称:“Flair 认为,根据其国际关税规定,珠宝作为托运行李不可接受,只能随身携带”。
宾妮表示,她承认航空公司的观点,即乘客不应将贵重物品放入托运行李。
不过她说“Flair 未提供任何证据,包括其关税规定”。
“也没有提供任何证据表明,它告诉[该女子]在起飞前贵重物品应通过随身行李携带”。
最终,CRT认定根据《蒙特利尔公约》和联邦《空中运输法》(CAA),航空公司在承运人管理期间,对注册行李的损失负有责任。
仲裁庭未判给该女子所申报的全部赔偿金额,因为她没有收据、照片或其他证据来证明珠宝的状况或年代。
宾尼命令Flair 在30天内向申请人支付500加元赔偿金、38.68加元利息及67.50加元作为仲裁费用,总计606.18加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