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人区商场惊人一幕 亚裔女子“占车位”干这事
近日,一段拍摄于万锦停车场的视频,在Reddit本地社区引发热议。
事情发生在Denison Square商场停车场。
视频中,一名亚裔女子直接站在停车位里跳绳锻炼。有人觉得这一幕很特别,于是拍下来上传到Reddit,并配文调侃这是“典型的万锦风景”。
发帖者认为,停车位本来就是给汽车用的,附近明明有人行道和公园,为什么偏偏要占着停车位运动?
网友表示认同:“附近明明有人行道和公园,她确实没必要占着停车位锻炼。”
但另一边,不少网友发现,当时停车场并不繁忙,周围还有不少空位,女子看起来也没有影响其他车辆。

有人留言:“停车场看起来一点都不忙,她既没有打扰别人,也没有造成什么麻烦。”
还有人开玩笑:“这个停车位让她拿来锻炼,说不定比旁边那个只停着车的车位利用率还高。”
更有人直接回怼拍摄者:“跳绳是很好的运动!放下手机,拿起跳绳吧。”
而评论区另一个争议点,则落到了拍摄者本人身上。
不少网友认为,相比女子在停车位跳绳,把陌生人拍下来发到网上这件事,似乎更值得讨论。
有人直接问:“所以呢?你为什么要拍人家?”、
面对这些质疑,发帖者则坚持认为,自己并不是反对别人运动,只是觉得停车位不是用来锻炼的地方。

那么,停车场到底能不能用来锻炼?
这个问题还真没有“停车位只能停车,所以跳绳就是违法”这么简单。
首先要注意,商场停车场虽然向公众开放,但通常仍然属于私人物业,并不等于公园、广场这样的公共活动场地。
根据安省《财产侵入法》(Trespass to Property Act),物业的占有人可以通过告示、书面或口头通知等方式,限制他人进入物业,或者限制在物业内进行某些活动。
所以,如果停车场没有“禁止运动”之类的标识,也没有保安或管理人员出面制止,仅仅因为一个人在空停车位里跳绳,并不能直接说她违法。
但反过来,也不能理解成“没写禁止跳绳,我就想怎么跳都行。”
因为商场停车场毕竟是私人物业,管理方有权制定和执行自己的场地规则。
如果保安或者其他获得授权的工作人员明确要求停止某项活动,甚至要求当事人离开,就不能继续无视。
尤其是如果管理方已经明确要求一个人离开,而对方仍然拒绝离开,就可能触犯安省《财产侵入法》。
简单来说,没人制止,在空停车位跳几分钟绳,不能简单认定为违法;但如果商场管理方要求停止或离开,就应该配合。
还有一个更现实的问题:安全
其实评论区里也有人提到:停车场里车辆进进出出,万一真的被车撞了怎么办?
这才是停车场运动更现实的风险。
如果真的发生事故,也不是一句“汽车撞了人,所以司机一定负全部责任”就能解决。
按照安省有关过失责任的法律,如果受伤者自己的行为也对事故发生有所影响,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在各方之间分配责任。
例如,当时车辆开得多快、司机有没有注意路况、女子站在哪里、双方是否能够看到对方等,都可能影响最终的责任认定。
与此同时,商场等物业的管理方本身也负有一定的场地安全责任。
这也不难理解为什么从实际管理角度来说,商场通常不会希望有人把车辆频繁进出的停车区域当成健身场地。
所以,到底谁更不妥?
一段看似普通的停车场视频,没想到让万锦网友吵翻了。
你觉得在停车位跳绳有问题吗?还是说,把陌生人拍下来发到网上,反而更不妥?
评论区聊聊,你站哪一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