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鲁华裔学生车祸亡 该市赔1000万并命名桥梁
一场缠讼近10年的死亡官司落幕。乔治亚州米尔顿市(Milton)市议会日前一致通过和解协议,同意支付21岁耶鲁大学(Yale University)张姓学生Joshua Chang家属1000万元,并将车祸现场附近一座桥梁以其Joshua Chang命名,以纪念这名在2016年车祸中丧生的青年。
Joshua Chang2016年11月19日感恩节假期返家期间,驾车行经米尔顿市Batesville Road时,车辆驶离行车道,撞上一座位于道路旁的大型混凝土及石材花盆,伤重不治,年仅21岁。
Joshua Chang生前是优秀学生,曾以Woodstock High School毕业生致词代表身分毕业,并获全额奖学金进入耶鲁大学。他当时已是大四学生,主修机械工程及经济学。
Joshua Chang父母其后控告米尔顿市,认为市政府应移除造成危险的道路设施。经多年诉讼,富尔顿郡(Fulton County)陪审团2023年裁定米尔顿市须为Joshua Chang死亡负责,判赔金额为3255万元;FOX 5先前报道则称总赔偿额约3500万元。
Joshua Chang的母亲Rebecca Zhu当时表示,她等候超过6年才等到司法裁决,“我一直知道那不是Joshua的错,但我必须等6年半才能得到正义。”
乔治亚州上诉法院2024年维持对米尔顿市的不利判决。市府随后继续上诉至乔治亚州最高法院,使这起案件受到全州地方政府高度关注。
米尔顿市主张,地方政府通常受到“主权豁免”(sovereign immunity)保护,不应因行车道以外的道路缺陷承担民事责任。

亚特兰大、桑迪斯普林斯(Sandy Springs)、塞达敦(Cedartown)等地方政府也支持米尔顿市,担心相关判决可能扩大城市对道路周边树木、标志、电线杆等设施所承担的法律责任。
乔治亚州最高法院今年3月缩小地方政府因行车道以外危险环境而承担疏失责任的适用范围,但仍保留一项例外:如果危险状况达到“公害”(nuisance)的法律标准,地方政府仍可能被追究责任。
最高法院因此将张乔舒亚案中涉及“公害”认定的部分发回上诉法院进一步审理。双方最终在相关程序完成前达成和解。
根据日前获米尔顿市议会批准的协议,和解金1000万元中,666.7万元由乔治亚州地方政府风险管理机构支付,另外333.3万元由米尔顿市负担。
Joshua Chang家属律师表示,任何和解都无法挽回这名“前途无限”年轻人的生命,但希望协议能让家属获得一些安慰。
Joshua Chang的母亲说,金钱无法弥补失去孩子的痛苦。“人们总喜欢使用『告一段落』这个词,但我要告诉大家,根本不存在所谓的真正结束。”她说,对父母而言,失去孩子的伤痛永远不会消失,这起案件最重要的是促成改变。
米尔顿市经理克罗科夫(Steven Krokoff)表示,这起诉讼已促使市府重新检视道路安全,目前已强化对道路范围内潜在危险物的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