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过谋杀刑期 男子在温哥华性侵罪成被判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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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因1984年温尼伯(Winnipeg)少女命案被定罪、后获判无罪的马克·爱德华·格兰特(Mark Edward Grant),周一因在温哥华(Vancouver)性侵一名60多岁女性并强制禁锢,被判处10年监禁。62岁的格兰特扣除审前羁押215天后,剩余刑期9年42天。
温哥华警方此前介绍,1月8日,一名女子在市中心东区东喜士定街(East Hastings Street)与哥伦比亚街(Columbia Street)附近一栋住宅楼内遭性侵,格兰特随后被捕。
检方指控格兰特非法禁锢、持械性侵和发出威胁,其中威胁指控获暂缓起诉。除监禁刑期外,法院还施加终身枪械及武器禁令,要求提交DNA样本,并依据《性犯罪者信息登记法》列入全国性犯罪者数据库。
案发二十多年后,2007年5月16日,警方确认格兰特DNA与捆绳上DNA匹配,以一级谋杀罪起诉他。此案是曼尼托巴省(Manitoba)最受关注的谋杀案之一,2011年开庭,距德克森遗体被发现整26年。

审判开始一个月后,陪审团裁定二级谋杀罪成立,格兰特被判25年监禁。两年后,曼尼托巴上诉法院推翻定罪,认为原审法官未允辩方提交指向另一名可能凶手的证据有误。2015年,加拿大最高法院维持该裁决。
同年10月,法官以DNA证据“存在根本缺陷”为由,判决格兰特无罪。2019年,格兰特以错误定罪为由起诉温尼伯警方和检方。该民事诉讼仍在法院审理,德克森案至今未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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