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新移民漏报海外资产被罚 以为没收入就不用报
加拿大税务居民如果拥有但未申报某些类型的海外资产,因未提交或迟交 T1135 表(海外资产申报表),依然会被加拿大税务局(CRA)处以高额罚款。
有些纳税人选择缴纳罚款后了事,但也有人会提出申诉:先向 CRA 书面请求宽免,如果未获批准还可以上诉到联邦法院,由法官决定 CRA 拒绝宽免的决定是否合理。2026 年 6 月的联邦法院判决涉及一对新移民夫妇,他们因未及时提交 T1135 表被罚。
在介绍案件细节前,先简单回顾一下海外资产申报的相关规定及迟报罚款。
未按时提交 T1135 表,罚款为每天 25 元,最高 2500 元,还要加计滞纳利息。如果 CRA 认定纳税人“明知或严重疏忽”未报,罚款将升至每月 500 元,最高 1.2 万元。超过 24 个月未报,罚金为海外资产成本的 5%,减去已处以的罚款。
这起最新案例中,一对夫妇于 2018 年 10 月移民加拿大,次月返回印度,直到 2019 年 5 月才回到加拿大。回加拿大后,他们申报了税表,但漏报了 2018、2019 年的 T1135 表。


后来他们意识到,按规定,移民当年也应申报海外资产。(虽然通常移民第一年有豁免,但他们十年前曾是加拿大居民,因此不适用豁免条款。)一旦发现问题,他们于 2022 年 4 月主动补交了漏报的 T1135 表及税表。
然而,CRA 并未因他们主动补报而宽容。2022 年 6 月 1 日,CRA 向他们发出 2018、2019 两个年度的补税通知,每人每年各被罚 2500 元,合计每年 5000 元,还要加滞纳利息。
这对夫妇致信 CRA,请求免除罚款和利息,理由是他们已经尽力纠正失误,并无主观恶意,且漏报对纳税金额影响很小。此外,他们没有收入,经济上依赖儿子,缴纳罚款会造成经济困难。
夫妇解释说,他们之所以没报 T1135.是因为误解了申报要求,以为只有海外收入超过 10 万元才需要报,而不是海外资产成本超过 10 万元。事实上,即便当年海外收入为零,只要资产成本超标,也必须报 T1135.
CRA 第一轮审核员认为,两人直到 2022 年 4 月才补报,未能“及时纠正违规”。但也给予部分宽免,将两次漏报视为一次,免除了 2018 年的罚款和利息。
夫妇随后申请第二轮复审,强调他们刚刚移民,对加拿大税务规则不熟悉,2018 年是他们申报缺失的首个年度。
CRA 的第二轮审核员拒绝进一步宽免,认为纳税人有责任确保按时申报,并指出 CRA 有多种官方资料帮助新移民报税。
有些令人费解的是,CRA 审核员还指出两人“有未按时申报的历史,明知存在欠款,未能尽责,也未及时纠正”,并认为他们所称的经济困难没有依据,因为 CRA 认定“经济困难”是连基本生活都无法保障的情况。
这对夫妇随后向联邦法院上诉,请求对 CRA 第二轮审核员的决定进行司法复核。联邦法院的职能是判断 CRA 拒绝宽免的决定是否合理。
法官审查案件事实后认为,CRA 审核员以两人迟交 2018、2019 年 T1135 表为“长期未按时申报”的证据,有逻辑问题。法官指出,CRA 不能仅仅因为纳税人迟交 T1135.就拒绝其罚款宽免申请。因为迟交本身正是他们申请宽免的原因。CRA 应当进一步审查迟交是否出于合理误解、是否存在主观故意、纳税人是否主动补救,以及罚款是否造成不成比例的后果。否则,就等于把申请宽免的理由本身,反过来当成拒绝宽免的依据。
最终,法官要求 CRA 由另一名官员重新审查此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