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受魔鬼驱动” 加拿大男子性侵女儿数年
安大略省高等法院(Ontario Superior Court of Justice)近日判处一名68岁男子九年监禁。该男子性侵其收养的女儿以及一名家庭友人之女,陪审团早前已裁定其罪名成立。
法官乔斯琳·斯佩尔(Jocelyn Speyer)在判决中说明,被告对养女的侵害自2018年10月持续至2022年12月,当时受害者年龄介于9岁至13岁。另一名女童则从七八岁起便遭其侵犯,时间跨度为2017年至2021年。
法庭文件以首字母代称这名加籍男子。他于2002年偕妻与三名子女移民加拿大,随后陆续收养了多名来自津巴布韦和博茨瓦纳的孤儿,其中便包括本案受害人。
判决书披露,养女遭侵害后曾被告知“魔鬼驱使他这样做”。被告在新年夜向她声称感到愧疚,为以那种方式爱她而道歉,并说自己已祈求上帝饶恕。然而仅隔短暂时间,他再次实施性接触。受害者随即意识到侵害不会停止,于是将遭遇告诉了兄长,家人随后报警。

法官认定,被告利用身为父亲和祖父般的信任地位,在自己看护期间借独处机会犯罪。他对另一名受害女童的侵害方式包括趁拥抱问候时强行张嘴亲吻,甚至还曾抓捏其臀部。其妻子当年曾协助该女童一家在加拿大觅得居所,而该女童平日以“祖父”称呼被告。
斯佩尔法官在判词中提到,养女在受害者影响陈述中清晰讲述了童年如何被窃走。她历经羞耻、愤怒、自责、麻木、焦虑、抑郁、背叛、困惑乃至自杀念头。她未能学到健康的爱,反而将养父表达的爱与恐惧、秘密和沉默绑定。侵害不仅伤害身体,更颠覆了她对信任的认知与安全感。
鉴于被告在信任关系中对儿童构成危险,法庭颁布了多项为期十年的禁令。他不得在无知情成年人直接陪同的情况下,携任何孙辈进入公园、公共泳区、日托中心、校园、游乐场或社区中心。此外,他必须与两名受害者日常居住、上学或经常出入的场所保持至少两公里距离。
法院同时禁止被告从事或志愿担任任何对16岁以下儿童拥有管理权限的职务。斯佩尔法官强调,被告背弃了保护与照料受害人的职责,这一行为加重其道德责任,属于对最深层信任的滥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