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漆自家门框也不行?卑诗柏文屋主不服被罚

星岛综合+-

卑诗省一位屋主因油漆门框被物业管理公司罚款200元,她决定对此进行抗争并最终获胜。

据Daily Hive报道,卑诗民事审裁处(BC Civil Resolution Tribunal,简称CRT)于周五(17日)发布的裁决书指出,该屋主因未经物业管理公司批准擅自油漆门框,被后者处以罚款。

不过,该屋主则认为物业公司未遵循《分契物业法》(Strata Property Act,SPA)规定的程序,因而罚款无效。

而物业管理公司也承认,他们确实是在未遵循SPA第135条的情况下,对该屋主处以罚款,但他们已在遵循正确程序后撤销了罚款,其后才又再次作出罚款。

裁决指出,该屋主油漆了她所在单位入口的门框,并应其他三位屋主的请求而做了同样的事。这违反了一项附例(bylaw),而该附例规定,屋主在对公共区域作出改动前,必须征得物业管理公司的批准。

首次罚款日期是2024年5月3日。

SPA第135条规定,物业只有在收到投诉后才可对屋主处以罚款,若未遵守SPA的这项条款,则罚款无效。

物业因而撤销首次罚款,并于2024年5月31日向该屋主发出有关违规的信函。但该屋主否认曾收到该信函或任何跟进信件。她是在阅读了2024年10月的屋苑业主立案法团(strata council)会议记录后才知道这笔罚款。

审裁处表示更倾向于采信该屋主的证词。该屋主还提供了来自其他三位屋主的电邮,三人在她粉刷他们的门框后也被罚款200元,他们一致表示在被罚款前从未收到任何通知。

而物业公司没有提供任何证据来反驳这些指控,也未能提供任何据称寄给屋主的信件副本。

由于屋主在被罚款前没有机会纠正违规行为,审裁处认定该物业管理公司违反了SPA第135条的规定。

最终,审裁处命令该物业撤销200元的罚款,并为屋主支付225元仲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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