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岁女主播直播1小时晕倒 清醒30分钟内被开除
劳工要守护自身权益!大陆浙江近日发生一起劳资纠纷,一名24岁宋姓女子入职一间公司当直播女主播,主要负责在网上卖东西。
但她在工作期间因低血糖晕倒,清醒后竟在半小时内遭公司以“不适合这行”为由当场解雇。
宋女随后向公司请求损害赔偿遭拒,目前已向劳动主管机关申请劳资争议仲裁,试图透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然而,4月3日下午宋女在直播1小时后感到不适,虽在工作群组请求下播却随即晕厥约十秒,随后她强撑身体站起继续工作,直到接班同事抵达为止。
令宋女错愕的是,公司在她清醒后通知她已被开除;据宋女提供的资料显示,从她晕倒站起到公司结算剩馀工资并要求离职,前后不到30分钟。
事后宋女就医检查,确认仅为低血糖并无器质性病变,因此认为公司属于“违法解雇”,要求补足计薪天数差异之工资,并支付人民币7000元的赔偿金,但相关诉求均被公司张姓负责人拒绝。
公司负责人张男主张,当时考量宋女身体状况不佳,基于保护立场建议其回去休息、以后再合作,认为此举属于“劝退”而非“资遣”,且不满宋女在网络发布剪辑影片误导舆论。
同时张男强调,直播劳动强度大,若未来发生更严重的意外,公司难以承担责任,因此坚持不接受宋女要求的赔偿金额,并建议对方直接走法律程序。
针对此案,大陆法界专家指出,该公司行为已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契约”,并进一步说明,“劝退”需经劳工同意才生效,但公司单方面停止其工作并结算工资,本质上就是强制资遣。
由于双方已建立事实劳佣关系,公司若要以“不适任”或“不符雇用条件”为由开除员工,必须提出具体录用标准与劳方不符之证据,不能仅凭一次晕倒就断定劳方不适任。
律师进一步分析,公司在工资计算上亦有瑕疵,应依法律规定之计薪天数补足差额。目前宋女已著手搜集工作证明、对话纪录与直播画面等证据,准备进入劳动仲裁程序。专家也提醒劳工,面对突发解雇应保留薪资纪录与考勤证明,若对于仲裁结果不服,后续仍可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确保劳基法赋予之基本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