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万违约赔偿 大温华人买家称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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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BC省上诉法院近日裁定,驳回一宗涉及43万加元违约赔偿的上诉申请,维持此前认定涉案买家并不知情相关诉讼程序的判决。

根据3月12日公布的裁决,由三名法官组成的合议庭支持2025年BC省最高法院的判决,允许被告华裔女子A某对卖方在她未出庭情况下取得的损害赔偿裁定提出上诉。

根据三联市新闻的报道,本案源于大温安莫尔(Anmore)一宗房产交易纠纷。原告Marida Holdings Ltd.及三名个人卖家指控,A某未完成一项价值158万加元的购房协议,构成违约。该房产随后以115万加元转售,差额约43万加元,卖方遂向法院追讨该损失。

由于A某未对诉讼作出回应,卖方于2023年10月获得缺席判决,并将判决登记在其位于本拿比的一处公寓产权上。随后,卖方申请法院评估具体赔偿金额。

2024年10月,法院批准以替代方式向A某送达相关法律文件,包括在其公寓大楼门口张贴文件、邮寄材料、发送至两个电子邮箱,以及将诉讼文件照片发送至其关联手机号。

在A某未出庭的情况下,法院于2024年11月8日裁定其需赔偿约43万加元,外加近2.8万加元利息及8100多加元法律费用,同时还裁定释放交易中额外2万加元订金给原告(此前原告已获得5.5万加元订金)。

不过,A某随后向法院申请撤销缺席判决及赔偿裁定,称自己从未收到任何诉讼通知。

她在宣誓书中表示,2023年5月因母亲中风、父亲住院,她返回中国照顾家人,并一直停留至2025年1月,其间仅短暂回加拿大一次。期间,她未使用加拿大手机号,也未查看本地信箱,且因网络限制无法访问部分电子邮箱。其本拿比公寓已出租,她并不知晓相关法律文件曾被张贴或送达。

A某称,直到2025年1月回国后查看邮件,才首次得知该诉讼,随后立即取消回国航班、聘请中文律师,并申请撤销判决。

BC省最高法院法官采纳了其说法,认定她并非故意不回应诉讼,遂撤销赔偿裁定及缺席判决。

卖方不服提起上诉,指原审法官在法律适用和事实认定上存在错误,包括不应允许A某依据“缺席情况下裁定可重新审议”的规则提出申请。

但上诉法院法官安德鲁·梅耶(Andrew Mayer)代表法院表示,原审裁决不存在重大法律错误,并认定A某有权请求法院重新审视赔偿裁定,尤其是在卖方曾申请以替代方式送达文件的情况下。

最终,上诉法院驳回上诉。本案将继续审理,A某可就赔偿问题进行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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