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人入外籍后不注销户口!遭立案调查!拘留+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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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哥华港湾(BCbay.com)小柯综合报道:近年来,关于“入籍后销户”的话题在海外华人圈中备受关注。

因为中国是不承认双重国籍的,如果中国公民加入了其他国家的国籍,原国内居住地的户籍就应该立即注销。

然而,总是有些华人对此抱有侥幸心理。

近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的报道称,男子章某加入外国国籍后,不仅没有注销户籍,还将原户籍迁入深圳。

之后章某又持国外护照、办理了Q2短期团聚签证入境中国。

在办理签证延期申请时,章某东窗事发,被公安机关认定非法居留、非法就业,不仅要拘留,还要罚款!

也就是说,关于加入外籍之后,还能不能拿着户口本在国内继续像“中国人”一样地生活?

深圳这起真实案件,给出了一个非常明确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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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籍新加坡

却“留学归国”落户深圳

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的文章介绍,章某原本是中国公民,后来因个人发展需要,加入了新加坡国籍。

这本是个人选择,无可厚非。

但需要注意的是,中国和新加坡的法律都不承认双重国籍——这也意味着章某一旦自愿加入外国国籍,就自动丧失了中国国籍。

但事情并没有就此画上句号。

2018年5月12日,已经是新加坡籍的章某,却以“留学归国人员”的身份,将自己的户籍从N市迁入了深圳市。

这一操作,看似顺利完成,实际上却埋下了隐患。

因为,“留学归国人员”的前提身份,必须是中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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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月22日,章某持新加坡护照,办理了Q2短期团聚签证,入境深圳。

该签证允许停留至2020年5月22日。但到期后,章某并没有按规定离境。

同年7月,他还以新加坡籍身份申请了签证延期。

也正是在这次审核中,问题被彻底查了出来——

章某在深圳的中国户籍,一直没有注销。

厉害的是,章某还是拒绝注销中国户籍,硬是拖了3年,直到2023年3月,他的户籍才被正式注销。

一边当“外籍人士”

一边在深圳长期上班领工资

稍后,公安机关对章某进行了立案调查,也让更多细节逐渐浮出水面。

出入境记录显示:

近10年里,章某累计申请中国签证9次,使用新加坡护照出入境高达18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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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章某自2007年起,一直在深圳某公司工作,长期领取固定薪酬。

也就是说——

他一边用外籍身份频繁出入境,一边在国内长期工作、生活。

调查中,章某承认其已加入新加坡国籍,并曾向中国驻新加坡大使馆提交自动丧失中国国籍的资料,但就没有在国内注销户籍。

与此同时,中国公安机关还专门向新加坡驻广州总领事馆核实,确认章某在入籍新加坡时,确实提交了丧失中国国籍的证明。

自2007年起,章某就一直在深圳某公司工作并领取薪酬。

综合所有证据,公安机关认定:章某构成非法居留与非法就业,依法对两项违法行为合并处以行政拘留和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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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不服:

“我一直在中国生活,还是中国人”

章某对此不服,申请行政复议。

他提出异议称:

自己从2007年至今一直在深圳居住生活,期间还以中国籍身份办理过港澳通行证、机动车驾驶证。

他还表示,自己在此期间从未在新加坡定居,也没有主动申请过退出中国国籍,他认为自己应该仍然具有中国国籍。

章某先申请行政复议,但复议机关维持原处罚决定。

随后,他又上诉到法院,认为自己在中国境内的生活和工作不属于外国人非法居留、非法就业的情形,请求撤销公安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和复议机关作出的复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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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很明确

不承认“双重国籍”

法院审理后,给出的结论十分清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章某在申请加入新加坡国籍时,已提交丧失中国国籍的证明。

此后,他又长期持新加坡护照申请中国签证并频繁出入境,足以证明其认可并使用外国国籍身份。

至于其在国内隐瞒外籍身份、继续办理中国证件的行为,不能反向证明其仍具有中国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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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法院还认定:

章某在Q2签证到期后继续滞留,已构成非法居留;

在取得新加坡国籍后,未取得工作许可长期在华工作,已构成非法就业。

公安机关作出的行政拘留和罚款处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量罚适当。

法院最终判决:驳回章某的全部诉讼请求,该判决现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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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里也再提醒海外华人一句:不论是否注销户籍,只要依法加入外国国籍,在法律层面,就已经不再是中国公民。

以为不主动去注销户口,就能保住在国内生活的“便利”,这种贪心终究还是要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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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麻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