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赔!加航打延误官司 你行李延误了: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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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航空公司成功推翻了加拿大运输局 (CTA) 的一项决定,该决定要求航空公司向一名乘客支付 2,079元的行李延误赔偿金。

经过加拿大航空公司长达11个月的诉讼,联邦法院法官迈克尔·曼森裁定,加拿大交通管理局(CTA)一名官员2024年作出的决定不合理。此案已发回加拿大交通管理局,由一名新的官员重新评估赔偿申请。

这起案件源于2022年阿拉·坦努斯和他的妻子南希从家乡多伦多飞往温哥华的航班。他们的托运行李比他们晚一天到达。

加拿大航空公司最初向坦努斯提供250元的赔偿。坦努斯对赔偿金额不满意,于是向加拿大交通局(CTA)提出申诉。

根据法庭文件,加拿大航空公司辩称,加拿大交通局判给 Tannous 2,079元的裁决有缺陷,因为他为替换丢失行李箱中的物品而购买的物品“过多,包括奢侈品”,而且有些商品是在行李箱归还后购买的。 

曼森法官在判决中同意,CTA 的裁决值得商榷,因为它包含了后来购买的部分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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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官员给出的理由既没有解释也没有体现出任何常识,即为什么送货后的购买行为与延误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他写道。 

加拿大航空公司在给加拿大广播公司新闻部的电子邮件中表示,他们对法官的裁决感到满意。 

坦努斯说,加拿大航空公司在2024年圣诞前夜向他送达了法院传票。他说,他没有聘请律师,也没有参与诉讼,因为他觉得这是浪费金钱和时间。 

他拒绝就案件结果发表评论,只指出该案仍在审理中。

今年二月,坦努斯告诉加拿大广播公司新闻,在温哥华之旅期间,加拿大航空公司表示,由于这对夫妇的行李箱丢失,他可以花“合理的金额”购买必需品。 

“他们甚至都追踪不到行李,不知道是在多伦多还是在运送途中,”他说。“我当时以为行李已经不见了。”

根据法庭记录,坦努斯提交了3435元的收据作为赔偿凭证。当时的规定允许乘客就行李延误索赔最高约2350元。

法官指出,在包到达之前,Tannous 已经消费了 1,691.98元,但芝加哥交通管理局 (CTA) 却判给他 2,000 多元的赔偿金。

“我觉得这很公平,”坦努斯在谈到芝加哥交通管理局的决定时说道。 

行李到达后购买的物品(这引起了法官的担忧)包括一双运动鞋(433.61元)和一个印有个人姓名缩写的 Tumi 行李箱(1310.40元)。 

坦努斯说,这双运动鞋是在他得知加拿大航空退回了这对夫妇的行李之前买的,而他买Tumi包是为了把新换的物品带回家。

目前的规则是,在芝加哥交通管理局官员对案件作出裁决后,如果乘客或航空公司对裁决结果不服,可以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 

加拿大航空公司表示,提起诉讼是为了寻求“关于客户可以索赔的合理费用范围的指导”。

参考链接:

https://www.cbc.ca/news/business/air-canada-cta-court-9.7011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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