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裔房东被投诉无视租客涉毒又滋扰 索偿5千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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卑诗省一名华裔业主被邻居投诉,其租出的单位出现非法及破坏行为,导致居住环境不安全,邻居要求她就其引起的滋扰赔偿5.000元。

据卑诗民事审裁处(Civil Resolution Tribunal)周一(10日)发布的判决书内容,与该单位相邻的住户哈迪德(Margarita Tache Hadid)指控,业主黄女士(Jenny Wong,译音)的租客从事犯罪活动、打斗、使用毒品及发出噪音。

哈迪德向审裁处展示居民聊天群组中的内容截图作为证据之一,显示有多名住户曾讨论黄女士的租客,指有人在单位内大叫,并曾发生车辆爆窃桉,以及有毒品用具被弃置在另一单位后方。

哈迪德还提交了一封由八名住户签署的未注明日期信件,当中概述了邻居们不满黄女士将单位租给有刑事纪录、吸毒、分租给其他群体以及有暴力行为的人,信件上款写“敬启者”,但相信是发给黄女士的。

哈迪德要求黄就其租客行为所引致的伤害、破坏和痛苦,赔偿5.000元。

黄女士表示自己有定期检查名下的物业,但未有发现有邻居们提及的问题,而且有关租客已经搬走。

审裁官援引桉例指出,若业主并非故意制造滋扰,则只有在其明知或理应知道可能存在滋扰且未有采取任何措施予以制止的情况下,才需承担法律责任。

此外,除非业主明确授权租客做出滋扰行为,或租出单位以作为极可能导致滋扰的用途,否则业主不需对其租客的滋扰行为负上责任。即使业主明知存在滋扰而未有终止租约,亦不足以构成责任。

审裁处据此裁定哈迪德的索偿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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