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该! 华人男子酒驾车祸 当场掏钱贿赂警察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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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日清晨,布鲁克林一名华人男子在长岛醉酒驾车时撞上一辆警车,随后试图以金钱贿赂逮捕他的警员,最终被警方拘捕。
据拿骚县警察局(Nassau County Police Department)10月28日通报,事故发生于当地时间周一上午6时前后,地点位于长岛东希尔斯(East Hills)附近的长岛高速公路38号出口处。
警方表示,肇事者为50岁的梁志雄(Chi Hung Leung),居住在布鲁克林巴斯海滩(Bath Beach)社区。当时,警方正在处理另一宗911报警事件,梁的车辆突然撞上其中一辆警用巡逻车。
在逮捕过程中,梁多次试图向多名警员提供现金以换取释放。警方强调,所有涉事警员均拒绝了贿赂。被撞警员也因受伤入院,目前情况稳定。
梁志雄被控醉酒驾驶、肇事逃逸、三级逃逸及三项二级行贿罪,预计于周二在拿骚县法院出庭受审。

按照纽约州刑法,酒驾属A级轻罪,最高可判一年监禁及吊销驾照;
肇事逃逸若造成他人受伤,则构成E级重罪,最高可判四年监禁;
二级行贿为D级重罪,最高刑期可达七年;
逃避警察追捕则可被判处一年监禁或并入其他刑期。
综合评估,若梁志雄认罪并配合调查,可能面临1至2年监禁或缓刑并处罚金;若拒不认罪或情节严重,刑期或将提升至3至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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