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温地区明起禁止做此事 违者至少罚$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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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 7 月 17 日星期四中午 12 点开始,海岸消防中心将不再允许生篝火。

沿海消防中心包括BC省的低陆平原、海天地区、温哥华岛、中央海岸和海达瓜依地区。

BC省野火管理局于周二发布了一级明火禁令。

该机构表示,这些限制将持续到 10 月 31 日,或直到该命令被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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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C省野火管理局在一份声明中表示,“颁布这项禁令是为了帮助防止人为引起的野火并保护公共安全”。

不过,禁止篝火的地区不包括海达瓜依森林区和北岛中央海岸森林区内的中央海岸区域。

此外,海岸消防中心管辖范围内仍禁止2类和3类明火。

明火的类别分别为:第一类规定了营火的燃烧,而第二类和第三类则定义为任何一堆或多堆的燃烧材料,其高度不超过两米,宽度不超过三米。

这项禁令不包括使用户外炉灶。根据《野火条例》,户外炉灶是指符合 CSA 或 ULC 标准的设备,用于户外烹饪、取暖或营造氛围,燃烧木炭块、液体燃料或气体燃料,火焰高度不超过 15 厘米。

BC省野火管理局表示,明火是本省人为火灾的最大原因。人为引起的野火完全可以预防,并且可能会转移用于扑灭自然发生和/或现有野火的重要资源。在预期雷击火灾增加或在危急火灾情况下,禁令是降低人为火灾发生可能性的有效工具。

BC省野火管理局称,任何违反明火禁令的人,将被处以1,150加元的违规罚单,并处以最高1万加元的行政罚款。

如果经法庭定罪,则可处以最高10万加元的罚款和/或一年监禁。如果违规行为导致或促成了野火,责任人可能被责令支付所有灭火及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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