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赔$34万!加拿大女子产假后遭降职降薪怒告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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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安大略高等法院法官 R. Lee Akazaki 上月的一项重要裁决,为雇主提供了一个清晰警示:哪些行为绝对不能做。

案件主角乔安娜·麦克法兰(Joanna McFarlane)既是新冠疫情的受益者,也是受害者。她于2019年3月加入位于多伦多的广告公司 King Ursa,担任分析与洞察总监。一年后,疫情来袭,公司为应对财务困境将员工数从40多人缩减至10人以求生存。

麦克法兰在这一波裁员中非但未受影响,反而先后晋升为媒体与分析副总裁,再升至执行副总裁,年薪从22万加元上涨至30万加元。

随后她休产假。其间,公司财务进一步恶化,两次推迟了她的复职日期,并与她探讨裁员补偿的可能性。

最终,King Ursa 向她发出一封信,通知她被“降职”回副总裁岗位,薪资也被下调至21万加元。麦克法兰随后辞职,并提起“变相解雇”(constructive dismissal)诉讼。

公司试图以温和措辞掩盖这一决定:“我们没有哪位高管是不需要的、不被重视的、或是不受欢迎的。请不要觉得这是在解雇您。”同时公司指出,其他高管也在被裁员或减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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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根据安省《就业标准法》和人权立法,不让产假归来的员工回原岗位,甚至降低薪资,均属违法。不过这起案件是法院审理,而非由人权或劳工仲裁机构处理。

法院认定构成变相解雇,并表示:“虽然公司面临的经济困境使得业主的行为从现实层面更易理解,但并不代表他们可以不履行法律义务。企业负有法律责任,如果负担不起员工,就必须给予合理通知或补偿。”

法院指出,麦克法兰试图指控公司老板制造了“有毒工作环境”,但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这一指控最终没有得到支持,反而对她不利,因为此类指控若无确凿依据,会损害雇主声誉。

法官还指出,公司在财务压力下确实处于高度焦虑的氛围中,但没有证据显示老板有意为难麦克法兰或制造不适环境。

尽管麦克法兰在公司仅工作三年多,法院仍判其获得12个月的薪资赔偿,法官主要依据是她“缺乏同等职位的再就业机会”。

值得一提的是,Akazaki 法官强调“可获得的类似工作机会”是赔偿期限裁定中最关键的因素,这一观点在司法实践中较为罕见。通常法院更看重工龄,但法官明确表示这并不是法律的核心标准。

雇主辩称麦克法兰未尽到“减轻损失”的义务(即积极寻找新工作),但法院指出,尽管她的求职材料因提交时间太晚未被采纳,她在离职后一个月就开始从事低薪咨询工作(推广葡萄酒),已表明其确有找工作的诚意。

法官强调:“雇主若想以员工未减轻损失为由降低赔偿金额,必须承担举证责任,不仅要证明员工未尽努力,还需证明其原本有机会获得类似职位。”

此外,Akazaki 法官指出,King Ursa 并没有经济理由将麦克法兰降职,这一行为“伤害了一个通过努力建立起职业地位的员工的自尊与身份认同”。

尽管法院并未认定其因性别或产假受到歧视,但法官承认她从产假归来时与公司隔离已久,且在重新协商薪资或解雇时,公司未表现出应有的“敏感与专业”。

因此,法院裁定公司需向她支付4万加元的“精神损害赔偿”(moral damages),这一金额属于中等水平,原因在于这次降职是“不必要的伤害”。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只是薪资削减而非降职,法院不会额外判罚精神损害赔偿,但同样构成变相解雇。

在早前我代理的 Doran v. OPG 一案中,所有员工都接受了变更,唯独 Doran 不接受。但正如在 King Ursa 案中一样,即便其他高管同意减薪,雇主也不能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单方面实质性削减员工薪资——这依然属于变相解雇。

要点总结:

* 法院认定:未经同意降职、减薪,构成“变相解雇”

* 麦克法兰获赔:12个月工资(因难以再就业)+ 4万加元精神损害赔偿

* 法官强调:工龄不是关键因素,再就业难度才是裁决赔偿关键

* 雇主如要主张员工未积极找工作,举证责任极高

* 雇主即便处于财务困境,仍须依法行事,或给补偿、或提前通知

这起判例为雇主在危机时期如何处理产假归来员工提供了宝贵借鉴,也再次强调了在加拿大劳动法律框架中,合法程序与员工权益不容忽视。

作者:Howard Levitt 是莱维特律师事务所 (Levitt LLP)的高级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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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his woman's salary is too high !!what does she do in rea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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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贪婪,公司有这样的高管最倒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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