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修订反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
中国经济疲弱下,中共中央日前修订2013年10月制定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并在今天公布。
内容要求,全国党政机关要坚持“从严从简,带头过紧日子”,腾出更多资金“用于发展所需、民生所盼”。
新华社今天报道,新修订的这项条例是在今年5月2日批准,并向全国发布,共计11章63条。
通知指出,新修订条例与时俱进完善党政机关经费管理、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活动、办公用房、资源节约等规定,强化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责任落实,进一步拧紧“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的制度螺栓,对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化纠治“四风”具有重要意义。
这项通知并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从作风建设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和国家事业成败的政治高度,认真抓好新修订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推动各级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深刻领会其精神,坚决落实各项规定,扎实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浪费可耻、节约光荣”的浓厚氛围。
新修订条文提到,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应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遵循的原则是:坚持“从严从简,带头过紧日子”,勤俭办一切事业,降低公务活动成本,腾出更多资金用于发展所需、民生所盼;坚持提质增效,科学统筹财政资源,严格控制经费支出,加强厉行节约绩效考评。
条文指出,要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安排公务活动,取消不必要的公务活动,保证正常公务活动;坚持公开透明,除涉及国家秘密事项外,公务活动中的公共资金、资产和资源使用等情况应按照规定予以公开,接受各方面监督。
新修订条文说,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应“在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上走在前、作表率”。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必须树立正确政绩观,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严禁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防止重大决策失误造成严重浪费,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