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cketmaster和解金加拿大人可获600万元赔偿

星岛日报+-

针对Ticketmaster 的集体诉讼已经达成和解协议,符合资格的加拿大人可以在 600 万元和解金中获得赔偿。

针对 Ticketmaster 母公司 Live Nation 提出的集体诉讼称,Ticketmaster 的营销行为,包括显示门票价格和费用违反《消费者保护和商业法》,被告否认指控,法院尚未作出裁决。

Ticketmaster 和原告 Crystal Watch 同意达成 602.7 万元和解协议,该协议仍有待法院批准。如果和解协议获得批准,将解决、消除并禁止以任何方式与针对 Ticketmaster 的集体诉讼相关或由其引起的所有索赔。

2015年9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从Ticketmaster购买一张或以上门票的加拿大人可以申请和解金,适用于透过 Ticketmaster 的应用程式或网站购买门票。

如果和解获得批准,将收到一张价值高达 45 元的现金券,可用于 Ticketmaster 上购物,现金券可转让,无有效期限。

如果符合索赔资格,现时无需执行任何操作,法庭将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举行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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