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前片酬200万的王祖贤在北京坐出租 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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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王祖贤第一次去北京拍广告,片酬200万。坐出租车时她给司机5块钱,司机拒收,王祖贤不解:“北京人都这么有钱吗?为什么给钱都不要?”

八九十年代,王祖贤是万人追捧的女神,不仅长得漂亮,还很有才华。

她和张国荣合拍的《倩女幽魂》,让她名气大火,非常受欢迎。

不管是台湾还是内地,到处都是她的粉丝。

后来有广告商开出200万的价格,邀请王祖贤来北京拍摄一支广告。

作为台湾影星,王祖贤是台娱乐圈中第一个来北京拍摄的艺人。

消息一出,瞬间传遍大街小巷。

王祖贤当时是巨星,所以迎接的队伍非常隆重盛大,不仅有6家影视单位去迎接,而且还有很多粉丝带鲜花前去祝福。

王祖贤在北京拍广告一共拍了5天,最后拿到了200万的广告片酬。

拍完广告之后,王祖贤觉得难得来一次北京,就决定去北京到处转一转。

北京的名胜古迹,让王祖贤惊叹不已、流连忘返。

但有一件事让王祖贤很是想不明白。

在北京旅游的时候,她都是坐出租车出行的。

王祖贤作为一个大明星,很多司机路人都认识她,因此都不收她车费。

于是王祖贤在下车时,就掏出5块钱作为小费给司机。

在那个年代,5块钱已是不小钱了,但司机就是不收。

王祖贤赶紧解释说:“这是小费,不算车费的!”

但司机还是摇手拒绝。

王祖贤心想可能是给得太少了,便又从包里拿出了5块钱给司机。

但司机还是拒绝,并说声谢谢后直接开车就走了。

王祖贤顿时疑惑:“北京人都这么有钱吗?给10块钱的小费都嫌少!”

回去后,王祖贤就问朋友:“在北京一般都给多少钱小费才合适?”

朋友就告诉她:“下次你下车的时候就不要给小费了,直接给香烟就行。”

王祖贤非常不解:“5块钱都可以买3包香烟了,拿着5块钱小费自己去买不就行了吗?”

朋友说:“这里的人不收小费的,至于给香烟,他们认为是在交朋友,意义不一样。”

第二天王祖贤坐出租车,下车时,她还是拿出5块钱小费给司机。

这个司机同样也不收。

于是王祖贤就拿出一条“万宝路”香烟,递给司机。

这次司机就兴高采烈地收下了,很有礼貌地说:“谢谢!”

王祖贤还是忍不住问司机:“你们为什么不收小费?”

司机却说:“我们就是为人民服务的,这是我们应该做的,所以不收小费!”

王祖贤听后,顿时心生敬意,回去后,激动地跟朋友说:

“大陆的人跟台湾完全不一样,虽然表面看起来高冷,不爱说话,但个个都是热心肠!”

在香港和台湾坐车是要给小费的,服务生也要给小费,多则上百,少则几十。

但在内地的城市一般都没有小费这一说法,就算是硬塞给他们也不要。

可王祖贤作为一个巨星,不管去哪里坐车、吃饭,都慷慨大方地给小费,没有一点明星高高在上的样子。

这样的女神,果真是最受人欢迎的,人缘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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