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省公布可负担标准:多伦多独立屋36万 开发商傻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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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省福特政府6 月初公布了该省每个城市的经济适用房定义,规定了开发商如果想退还部分税费,则必须要低于这个房价出售。

该定义按全省的住房类型和位置细分。

例如,在多伦多,一栋独立式住宅需要以 366,500 元的价格出售,才能被视为经济适用房,开发商才能免除缴纳一些开发费。

在万锦,需要以低于$456,300元的价格出售,列治文山是$452,700元,旺市$531,800元。
而在渥太华,这个可负担房价是 438,300 元,密西沙加是 434,800 元的价格。

安大略省住宅建筑委员会主席理查德·莱尔 (Richard Lyall) 表示,开发商以这些价格建造的任何房屋都不可避免要亏损,即使免除了一些费用。

安省政府住房厅发言人表示,可负担住房的定义是特别针对家庭收入,并已广泛征求意见。

“普遍的反馈是,为了真正帮助更多中等收入的安大略人找到住房,可负担住房的定义需要反映市场状况并根据收入因素,”他们说。

“可负担住房的定义经过修订,以更好地反映当地家庭支付住房费用的能力,同时承认全省住房市场的多样性。”


建筑和工业及土地开发协会 (BILD)  分享了旺市一套住房成本的案例研究,结果表明,如果开发商以政府公布的可负担价格出售一套独立式住宅,可能会损失数十万加元。

政府表示,开发商需要以 531,000 元的价格在旺市出售一栋独立式住宅,才能获得省府的补贴费用。

据开发协会称,旺市独栋住宅的平均土地价格为 482,527 元,而建筑成本的中位数估计为 495,000 元,市政费用约为 168,375 元,省税和联邦税为 139,823 元,土地转让税为 25,000 元。总的来说,BILD 计算出的旺市平均成本略高于 130 万元。

而更加家庭收入,旺市可负担房屋标准是 531,000 元,如果以这个价格或更低的价格出售,开发商将会亏惨。

BILD 高级副总裁贾斯汀·舍伍德 (Justin Sherwood) 表示:“在大多伦多地区,我不认为会大量采用。”

安大略省新民主党住房评论员杰西卡·贝尔 (Jessica Bell) 表示,她担心经济适用房的定义“注定会失败”,不会解决该省住房危机所需的单位。

“我怀疑开发商是否会建造经济适用房来出售,因为建造房屋的成本高于他们能够出售的价格,”她说。“我们从开发商那里听说,这些经济适用房的定义根本行不通。他们需要盈利,按照这个定义,他们实际上会亏钱。”

她说,她希望安省政府能够效仿新民主党领导的卑诗省政府,在政府土地上建造经济适用房,并为经济适用房项目提供补助和廉价融资。

莱尔和舍伍德都同意,将土地成本从计算方程式中剔除可能会有所帮助。


福特政府已将公共土地整合到基础设施厅之下,并制定了高层计划,为经济适用房项目提供剩余土地,但具体细节尚未公布。

“这完全取决于土地的来源,”他说。“假设这是一块政府土地,你以非常低的价格获得这块土地,那么就有可能在那里实现一些目标,但不会有任何规模,因为建筑成本、劳动力成本、材料成本在过去几年里急剧上升。”

舍伍德建议,随着密度的增加、中层和高层住宅的增多,经济适用房计划“变得更加现实”,其中成本——尤其是土地成本——可以分摊到更多的单元上。

“如果你去掉土地成本,然后在费用、税收和收费方面做其他调整,你可能会接近价格点,这可能更可行,”舍伍德说。

文章来源:

https://globalnews.ca/news/10563757/ontario-affordable-housing-defini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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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是要把土地成本降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