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亦凡被驱逐出境还能再回中国吗?

中国侨网+-

11月24日上午,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吴亦凡强奸、聚众淫乱上诉一案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吴亦凡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附加驱逐出境;以聚众淫乱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附加驱逐出境。

针对此案

和网友关心的问题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官方微博

@中国警方在线

发布多条答疑

问:吴亦凡获刑13年附加驱逐出境,是要先在中国坐完牢再被驱逐出境吗?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则答复“是的”。

答:被驱逐之日起,十年内不准!

什么是聚众淫乱罪?

吴亦凡案还有机会改判吗?

律师解读

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岳屾山表示,中国实行两审终审制,本案人民法院已经作出二审裁定,自宣判之日发生法律效力,已是终审的结果,接下来会交付执行。根据规定,若吴亦凡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一审判决、二审裁定不服的,依然有权利继续提出申诉,申请启动审判监督程序,但是并不影响刑罚的执行。

此外,提出申诉的案件,只有符合特定条件,人民法院才可能会启动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否则的话通常以驳回申诉处理。如:

①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②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③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④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⑤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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