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岁时去加拿大做苦力?你有这个勇气吗?
移民加拿大的故事有很多,有成功的、也有辛酸的。
其中一类最常被提及的辛酸故事,主人公往往是这样的经历:
中年,上有老下有小,为了孩子的教育或是为了让父母在安宁的环境下养老,放弃国内不错的工作,来到人生地不熟的加拿大。
本以为能用自己在国内的工作履历,在加拿大找到还算体面的工作,结果发现水土不服,只能做苦力。轻则去当货运司机、去餐厅当清洁工,“重”则帮忙搬家、搬运建材。
如果说年轻人干苦力还能当做体验生活、锻炼身体的话,那本该在事业巅峰的中年人来加拿大干苦力,是不是完全不值得提倡,是不是注定被打上失败的标签?
近日,大温华人论坛上有一篇帖子引发了热议:《40岁时,你们有勇气去另一个国家做苦力吗》?各方观点不一,针锋相对,各有各的理。至于更相信哪一方观点,完全就见仁见智了。
“做苦力,是为了孩子做牺牲”
正方观点:
可怜天下父母心,为了孩子的教育,父亲、甚至母亲移民海外做苦力,或者做非常初级的劳动力工作,因为他们必须要养家糊口,而且是立刻投入工作,没有时间去消耗,做苦力是最简单的方式,没有英文能力也能应聘成功。
如果真正想为你的孩子好,为什么其中一方父母不能留在国内继续做体面的工作、赚更多的钱?陪伴孩子固然重要,但真正要为家庭经济考虑的话,除非你有足够的本事来加拿大找到满意的工作,否则不如先别来。
“做苦力,门槛低,收入还算体面”
正方观点:
加拿大是个“天道酬勤”的国家,很多所谓的初级劳动力其实收入不低于白领,比如搬家工人一小时赚30、50是轻轻松松的,而一些所谓的高级办公室文员,也不过20、25。从钱的角度,做苦力有何不可?
反方观点:
做苦力的工作,只是乍一看钱还不少,但这是一份没有发展潜力的工作。你第一年搬家一小时50、第十年还是50,而这十年里你的身体会迅速消耗、迅速透支。凡事不能只看眼前,要看长远发展。
这个话题还能引出另一个话题:做苦力是锻炼身体吗?——这就好比运动员打比赛,看似每场都在锻炼身体,但实则对心肺功能、对整体身体机能的损耗是巨大的,长期来看弊大于利,做苦力工作并没有健身价值。
“做苦力,是英文能力欠佳的妥协”
正方观点:
完全可以理解这样的心情,毕竟你来到的是一个英文国家,就算你重头学习英语,想要从不会到自由交流,没个三年是不行的,还得投入大量时间。时间不等人,毕竟苦力工作要求的只是“实干”,几乎不用复杂的交流。
反方观点:
不会英文,至少在温哥华、多伦多这些华人比例较高的城市,尤其是列治文这样的城市,不应成为“只能干苦力”的理由。这里多的是只招待华人的中餐馆、多的是只服务华人的公司,难道没有你的一席之地吗?
“做苦力,会让家人觉得没面子”
正方观点:
虽说加拿大提倡人人平等,但你毕竟是在华人圈,而加拿大的华人圈又是精英荟萃、又是富人的聚集地,孩子难免会攀比,难免会讨论自己的家长。如果孩子说“我爸爸是搬运工”,同龄孩子会怎么想?爸爸会觉得颜面扫地!
反方观点:
都说了加拿大提倡人人平等了,连流浪汉都不能被歧视,更何况一个靠自己努力的“苦力”?没有这些“苦力”,加拿大如何发展、如何有上层建筑?况且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一些搬家工人摇身一变成搬家公司老板的案例还少吗?
“做苦力,再努力也受制于身体天赋”
正方观点:
的确如此,要论人种的话,我们黄种人的身体天赋是最差的,就算以前经常健身,可能耐力、承重能力还不如不健身的白人、南亚裔、非裔。怎么比?做苦力简直就是吃力不讨好。
反方观点:
谁说苦力就一定要力大无穷?华人俗话说四两拨千斤,有些搬运工作是很考验技巧的,比如搬钢琴、搬大件家具,华人在头脑上的优势,完全可以弥补身体天赋上的劣势。
“做苦力无论好不好,都不是长久之计”
这是唯一大家都认可的结论:就算苦力工作再好找、收入再体面,但在40岁,包括35岁、45岁的年纪,都不要把做苦力当做长久之计。
既然选择在事业巅峰年龄来加拿大,那么苦力工作,或者其他初级工作只是用来暂时养家糊口的,虽说这个“暂时”可以是三五个月,也可以是三五年。
在工作之余,必须要学习,尤其要学英文,并且必须要在当地融入社会,哪怕只是融入华人圈也好,而不是闭门造车,不谙世事。
只要你足够努力,在不长的时间内,你既能通过苦力工作赚取足够生活的钱,又能让自己更适应加拿大的职场,届时再去考虑职业转型,就水到渠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