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亦凡强奸案一审被判13年 附加驱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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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25日上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吴亦凡强奸、聚众淫乱案,对被告人吴亦凡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附加驱逐出境;以聚众淫乱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附加驱逐出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吴亦凡于2020年11月至12月间,在其住所先后趁三名女性醉酒后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之机,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2018年7月1日,吴亦凡在其住所,伙同他人组织另外两名女性酒后进行淫乱活动。朝阳区人民法院认为,吴亦凡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聚众淫乱罪,应依法并罚。根据吴亦凡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危害后果,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加拿大驻华大使馆官员旁听了宣判。

根据此前警方通报梳理时间线如下:

2020年12月5日22时许,冯某(女,28岁,时任吴谋凡执行经纪人)以挑选MV女主角面试为由,约都某竹(女,18岁)到吴某凡(男,30岁)家中参加聚会,10余人共同玩桌游并饮酒。

12月6日0时~7时许,其他聚会人员陆续离开,都某竹酒后在吴某凡家中留宿,两人发生性关系。

12月8日,吴某凡给都某竹转账3.2万用于网络购物。

至2021年4月,吴某凡与都某竹保持微信联系。

2021年6月,都某竹与好友刘某文(女,19岁)在网上公开与吴某凡交往过程以提升网络知名度。

2021年7月13日,网络写手徐某(男,31岁)为谋取利益,联系都某竹,共同策划并由徐某撰写“决战”等10余篇微博文案。

2021年7月14日,朝阳警方接到吴某凡母亲报警,称遭到都某竹敲诈勒索。

2021年7月18日,犯罪嫌疑人刘某迢(男,23岁)被抓获。经查,2021年6月,犯罪嫌疑人刘某迢看到都某竹和吴某凡的网络炒作信息后,遂产生冒充相关关系人对涉事双方进行诈骗的想法。刘某迢对其诈骗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2021年7月31日,吴某凡(男,30岁,加拿大籍)因涉嫌强奸罪,被朝阳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2021年8月16日,北京朝阳检察院通报,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吴某凡批准逮捕。

2022年6月10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吴亦凡强奸、聚众淫乱一案。因涉及被害人隐私,案件依法采取不公开开庭审理方式。法院将依法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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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新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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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非常坏!中国非常恶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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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哪有法制?几千万年轻女人排队要和吴亦凡睡觉,只有中国猪头相信吴亦凡強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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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想回国捞钱的是个警告。有一万种方法整死你。嗯,整得你生不如死。加拿大的小土豆还那么傻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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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罚款6亿。 当男妓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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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怜的亦凡帅哥这点儿事情赶上了个加拿大和中国关系最差的倒霉点儿。进牢前准备好肛塞贞洁裤衩什么的保护好自己或干脆带上几大桶润滑油减少点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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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纤要在大牢里待上13年,记得把习主席的思想背熟,争取减刑, 早日加国继续祸害良家妇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