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亦凡被加拿大放弃了? 批准逮捕 大使馆未派人
明星闹绯闻早已司空见惯,但闹到把自己给整进监狱的,恐怕吴亦凡是圈内第一人,从顶流巨星到犯罪嫌疑人,他用了不到短短一个月的时间,着实让所有人大跌眼镜。
现如今,吴亦凡被警方刑事拘留,再到检察院批准逮捕,已经过去了整整一个礼拜,至于后续结果如何,恐怕是凶多吉少。
不过需要强调的是,站在法律的角度,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那么吴亦凡暂时只能被称之为“犯罪嫌疑人”,如果检察院对他提起公诉的话,那就是“被告人”。
只要被法院定罪量刑之后,他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罪犯,这个知识点必须要掌握,否则很容易闹笑话,甚至会引起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不过话说回来,司法机关接连对吴亦凡采取强制措施,如果中间不出任何意外的话,可以说他的一只脚已经跨进了监狱的大门,只不过是时间早晚的问题。
然而与其他犯罪嫌疑人不同的是,吴亦凡是加拿大人,属于外籍犯罪嫌疑人,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除非他享有外加特权和豁免权,那么就会外交途径解决,比如说引渡回自己的国家接受审判,反之则一视同仁,在中国接受法律审判。
实际上,吴亦凡没有任何特权,甚至可以说加拿大根本就没有把他当成一回事,对比谢伦伯格案,完全可以说是区别对待。
至于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对此就有人给出详细的解释,大致如下三点:
第一,吴亦凡是亚裔华人,而谢伦伯格白人,或多或少会存在种族歧视;
第二,吴亦凡犯的是重罪,不管是在中国也好,还是加拿大也罢,都会判得特别重,但是谢伦伯格的罪行就不同了;
第三,吴亦凡对于加拿大没有贡献价值。
所以这就很尴尬,吴亦凡当初入加拿大国籍,其实是想要获得更多的优待,可结果却事与愿违,现在看来确实挺讽刺的。
然而最让吴亦凡及其妈妈痛心的是,加拿大不仅对他的案件没有作出任何回应,而且就连派大使馆的人去看守所探望都没有,可想而知是多么的冷淡漠视。
因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只要外籍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罪行比较严重,对社会危害性大,基本上是不能取保候审,那么就只能是委托律师去会见当事人,或者让大使馆的人前去探望,而家属亲友一律不能见面。
试想一下,加拿大驻华大使馆都不愿意派人去探望吴亦凡,足以可见他在加拿大的地位和价值,可以说是一文不值。
当然还有一个原因,吴亦凡涉及到的罪行,也可以说是丢了加拿大的脸面,那么怎么会主动去惹这种麻烦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