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温哥华做房东,风光背后的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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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哥华港湾(BCbay.com)专栏作者

庄沈文

  许多移民朋友很羡慕那些在温哥华做房东的人,以为他们可以像在国内出租房屋一样,轻易地坐在家里数钱。事实上,情况并非想象的那么简单。

  在温哥华做房东不比国内,可以有些随心所欲,这里政府对房东有太多的限制和约束,而对于租客的保护似乎有些偏袒。

  前不久,BC 省政府继房屋空置税之后再出重拳,打击的对象依然是非自住房屋的持有者——房东。

  众所周知, 从前,BC 省的房东每年可以给租客加租一次,加租的上限是在加拿大统计局公布的通货膨胀率基础上再加2%。例如,如果上一年的通货膨胀率是2.5%,则第二年房东可以给租客加租的上限应该是4.5%。

  然而,今年9月BC 省政府的最新规则宣布,自2020年1月1日起,房东可以加租的上限是2.6%(这正是2019年加拿大通货膨胀率的数据),而那额外的2%就此取消。这对旧租客来说,无疑是一大利好,但对房东来说,无疑是一击重拳。

  不仅如此,在海外做房东,如果遇上好的租客万事大吉,倘若一不小心碰上一些棘手、难缠的租客,要处理和解决与租客之间的矛盾及纠纷,远比国内繁琐、复杂得多。

  有一个在温哥华做房东的朋友刚处理完与租客的纠纷,对此深有体会。

  这位朋友在国内也曾做过房东,也遇到过有些难缠的租客,而最终很快都去繁就简,“轻舟已过万重山”。他仍记得国内那个房屋中介曾说的话,房东怎能让租客给挟住了?房东在国内拥有绝对的话语权,租客始终处于弱势地位,因此,纠纷处理起来自然简单,甚至有些粗暴。

  此一时,彼一时。来到温哥华,朋友感觉有些乾坤大反转,房东还真有些让租客给挟住了。

  朋友在大温地区有一处投资房,是两室一厅的高层公寓。朋友以前的几个租客还算万幸,就是彼此有点摩擦,都能通过协商解决,但最后的租客却让他费尽了周折,伤透了脑筋。

  朋友说,他和最后的那位租客签订是一年的租房合同,每月租金$1800。为了方便起见,那位租客事先写好了一年的支票,只等朋友每月届时存入银行账户即可。

  第一月,朋友如期收到了那位租客的租金。第二个月,朋友如期将第二张支票存入银行,结果被告知对方跳票,就是对方支票账户根本没有钱,银行无法兑现支票。租金没按时收到不说,由于对方的这一纸空头支票,朋友还因此被银行罚了款。

  为此,朋友感到很窝火。可是,身在温哥华,来硬的不行,只能按有关规定程序走。

  朋友先是给那位租客发出一封终止租赁通知书,要求他限期搬出。只是这封通知书如泥牛入海,没有在限期内得到任何回应。

  无奈,朋友只好向当地政府有关住宅租赁管理部门(Residential Tenancy Branch)提出申请。该管理部门受理了朋友的申请后,郑重地向那位租客发出了收楼令。在规定的期限内,那位租客仍没把这个官方的收楼令放在眼里。

  有鉴于此,政府有关住宅租赁管理部门就建议朋友带上相关材料,向省高等法院提交驱赶申请。朋友如是照办,并已经选好了相关法警,只等交钱后,法警便可上门执行驱赶。

  只差临门一脚,那位租客就将被法警驱赶。走到这一程序,朋友却有些不忍了,他不想因此与人结仇。他抱着最后一丝希望,给那位租客发了条微信,明确告知其法警即将上门执行驱赶的信息。

  历时快两个月了,朋友多次与那位租客联系未果。这次朋友终于得到了对方回应,表示愿意补交所欠的租金。

  经过如此多周折,朋友好不容易才一次性拿到了两个月的租金。

  之后,朋友又经历了一次对方跳票的情况,只是未走到再次向法院提交驱赶申请的步骤。而更让朋友气愤的是,当他决定想出售此房产,准备做几次 Open House ,对方先是百般刁难,后来根本不配合。

  通常做 Open House是在周六、周日下午。那位租客说自己是做理发的,周末要上班,他不在场不能做Open House,要做或者上午10点上班之前,或者晚上6点下班之后 。

  如此奇葩的Open House也只做了一次 ,就因那位租客借口自己在Open House期间手部被别人感染,而无法再进行下去。

  朋友看到如此尴尬局面,决定快刀斩乱麻,提前两个月向那位租客发出终止租赁通知书。为了尽快收回房产,不想与对方再多纠缠,朋友 除了按规定让对方免费居住一个月,还倒贴一个月的租金给对方,只图对方能顺利搬出。

  尽管如此,交接那天,因为房屋有所损坏,朋友和对方就抵押金的归还问题还是发生了争执,对方甚至还报警叫来了警察。最终,朋友被迫作出妥协,才算收回了“领土主权”。

  朋友的遭遇确实令人感到,在温哥华做房东不易,但他有的做法并不可取。房东遇到租客问题,无论程序如何繁琐,还是应该充分利用法律来捍卫自己的权利,如果一味退让,只会助长那些棘手、难缠租客的嚣张气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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