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熟人 刚到枫叶国能不能独立租下整套公寓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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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哥华港湾(BCbay.com)专栏作者樱乐兮初来乍到时,住哪里这一问题绝对是重中之重。我们之中很多人,抛下所熟悉的一切,带着破釜沉舟的勇气,跳出自己的舒适区,来到一片真的一个人都不认识的陌生土地上。在还没登录枫叶国之时,如果在这边没有亲朋好友可以帮忙先找寻房源,来了没有暂时的歇脚点,不免会让人对即将到来的新生活,又多了一份不确定、迷茫与惶恐。

  一些新移民或留学生刚到加拿大时,会首先租住在别人家里或和他人合租。拖家带口的可能会租下独立屋(House)的一整层,单身的则通常会租下一个独立屋(House)或公寓(Apartment或Condo)的一间,小留学生可能还会住在寄宿家庭(Homestay)。当新移民或留学生逐渐熟悉了加拿大,也攒了一段时间的信用,很大一部分人就会考虑自己出来租房或买房了。

  我到加国之前,在网上搜寻房源信息,联系到了一个转租的华人姑娘,她和几个同胞以每人一间的方式合租了一个独立屋(House)。因为她的搬走日期,在我到达之后的半个月,我于是又在一个本地论坛联系到了一个按日短租的同胞。我是自己一个人先过来的,这两个住处都是暂时的落脚点,计划等安顿下来了就单独租一个公寓。

  但当时对自己的英语还是不够自信,主要问了一些到了加拿大新认识的华人,也找了一些华人房产经纪咨询租房事宜。得到的答复大部分都是如果我自己一个人租公寓,没有共同租房人、担保人或共同签署人(co-signer), Apartment不好租,手续麻烦、信用审核严格,而Condo就相对好租一些。还有一些租房经纪也提到,由于我刚到加拿大,租Condo时房主要求一下预付半年或一年的租金。

  简单说下Apartment和Condo的区别,Apartment是产权属于某个物业管理公司,只租不卖的形式。因为租客是向公司租房,就会被要求提供收入证明等证明可以按时付租金的资料信息,同时对方还会在签出租合同前调查准租客的信用信息。Apartment从形式上来看,虽然也有高楼,但有不少是小矮楼,尤其是比较老的一些Apartment。一般房间内没有洗衣机烘干机,需要到公用的洗衣房去。我们在一些美剧比如《老友记》和《生活大爆炸》里看到的主角,一开始就是住在Apartment里的。

  Condo则跟国内商品房类似,产权属于房主个人,租房时和房主签订协议,在公寓的管理办公室备案即可。从形式上来,类似国内的酒店式公寓,有大堂,前台有24小时保安,新的Condo一般楼内都有游泳池、健身房、会客室和影音娱乐室,还可能有网球场或露台酒吧等附加功能。由于这些服务,Condo房主每月需要交一笔不小的管理费(按面积和楼龄等不同,一般是几百加币一个月),所以Condo的租金较Apartment要高。

  比较了一圈,也通过按时缴费、还信用卡攒了一些信用,我打算租一个Apartment。一方面由于租金便宜,另一方面我觉得人生地不熟时,跟管理公司签租房合同,跟向个人租房相比,如果遇到什么纠纷,可能更能找到适合的渠道去处理。

  虽说房产经纪并不收租客的中介费,只向房主收取费用,但因为当时经纪推荐的房源都不是很合适,我于是在一个很闲的下午,自己出去扫楼找房子。自己找Apartment也很简单,在自己想租的区域内顺着路边溜达,一般有空房的,都会在楼外的指示牌上标明。看到合适的,打上面的电话咨询或按指示牌去找管理办公室,约时间看房就可以了。这样还有一个好处是,对要租的房子的周边环境、交通和邻居等情况,首先就可以有个直观的认识。

  结果其实比我想的和听别人说的,远远要简单,当我提供了足够的资金证明、物业管理公司查了我的信用记录之后,很顺利的就签了租房合同,并不需要担保人和共同租房人。租房合同首先是签一年,预交第一个月和最后一个月房租,然后每月1号之前交本月房租。所有费用均用支票的方式,如果没有支票,就需要到银行开Money Order(银行开出的,类似支票样式,开出之时已经从账户扣款,可以理解为票据形式的现金)。超过一年以后,不需要再签合同,按月交房租即可,准备搬走时,只要按第一次签的合同要求提前给出书面通知就可以了。

  所以,开始一段新的生活,可能往往没有听说的那么困难,如果能有相熟的人指路,固然是好。但如果像我一样,来的时候,在整个加拿大,一个熟人都没,也没有关系,胆子大一点,利用网络等各种资讯来源,总会有我们的安身立命之处。

樱乐兮,一个倔强的老少女。心不灵手不巧,没有厨艺家务糟糕。最大特点,好读书,不求甚解。全日制学生21年,国内IT女民工。时时感恩平淡时光中的各种小确幸,常常惊喜于“我遇见谁会有怎样的对白”。异国他乡,愿以文字,给予慰藉,给他人,也给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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