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选人论公寓种大麻 指应由业主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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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年加国将正式实施大麻合法化,允许所有居民都可以在自己家里种植大麻,每人最多可种4株。加拿大公寓协会(Canadian Federation of Apartment Associations)日前提出反对在公寓种大麻的意见,指在公寓大楼单位种植大麻势将对邻居带来负面影响。卑诗省选的主要政党及独立候选人,就此发表看法,有人直接赞同公寓协会的意见,也有人认为应交由业主立案法团投票去决定。

  加拿大公寓协会指出,在大厦里的住宅单位种植大麻,可能腐蚀干墙及密封材料,造成房间发霉,也会增加火灾风险。此外,大麻味道传到邻居单位可影响他人健康,因此该协会反对当局允许公寓单位里种植大麻。

  根据业主意愿制订相关条例

  联邦卫生部表示,即使明年大麻正式合法化后,各省政府仍可对家庭种植大麻订下法例加以规管。对此,《星岛日报》星期日向卑诗省选中不同政党四位华裔候选人提出问题:“如果您当选省议员,是否会在省议会提出法案,禁止在本省公寓大厦单位及城市屋种植大麻?”

  省新民主党列治文北中选区(Richmond North Centre)候选人邱丽莲表示,身为医学专家,她希望以科学的根据来指导立法:“加拿大对吸烟的问题一直处理得很好,特别是在教育方面。但是抽烟不等于种烟,因此吸食大麻与种植大麻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我们需要得到科学的论据,找出种植大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有了这些数据,我们才可以以此作为立法的依据。”

  省自由党本拿比鹿湖选区(Burnaby Deer Lake)候选人王小宝就认为,大麻合法化的议题属于联邦层面,在民众中一直是争议不断、言人人殊。她指出,公寓大厦单位及城市屋是否允许种植大麻,最好的办法是听取民意,把权力交还给人民,“让共管公寓业主立案法团投票去决定,这也可以体现本国的民主精神”。

  卑诗绿党本拿比-埃德蒙兹选区(Burnaby-Edmonds)选区候选人吴曙方的看法,与王小宝不谋而合,认为日后省议会应该授权本省的共管公寓业主立案法团,根据大部分业主的意愿,而各自制订相关条例,以规管在公寓单位种大麻的问题。

  此外,列治文北中选区独立候选人潘栋,就旗帜鲜明地反对在共管公寓大厦里种大麻:“我本来就反对大麻合法化,既然这是联邦层面的问题,那么省议会就应该在其权力范围内,制订最严厉的条例去规管大麻在本省情况,让大麻危害程度减至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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