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揭露内幕:宋祖德一半是人,一半是妖!

京华时报+-

  宋祖德(图片来源:资料图片)

  5月20日下午,在法院加大执行力度的强大压力下,在网上先后诽谤了上百位名人和明星的宋祖德终于低头道歉。他通过自己的博客发表了一项“道歉声明”,称“本人因博客管理不当,向徐大雯女士表示诚挚的歉意。”对此,徐大雯代理律师富敏荣和徐大雯磋商后认为,宋祖德的这一所谓“道歉”没有诚意,企图蒙混过关,这是根本不能接受的。

  祖德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我承认,我和刘信达错了,我们向徐大雯女士真诚认错!5月20日,我就立即安排律师,带着赔偿的钱去法院,处理此事。”当有媒体问他为何改变态度,宋祖德表示:“老太太很可怜,我同情她,24日会到上海当面和她解释。”

  对于宋祖德“道歉”,富敏荣律师指出,宋祖德从“绝不道歉、绝不赔钱,绝不改变”的所谓“三不原则”,以及发传票不来、打电话不接、人隐匿不见的“躲猫猫”,到现在的公开“道歉”,他态度转变应该欢迎。但同时要指出的是,这一所谓“道歉”是不能接受的。首先,这一“道歉”是不诚恳的,他只是说自己对博客管理不当,而没有承认自己捏造事实诽谤谢晋这一事实。这与法院判决认定的事实也是不符的。由此可见,宋祖德所谓“道歉”,实际上是在轻描淡写地推卸责任,企图蒙混过关。这说明,宋祖德至今还没有正视自己捏造事实诽谤谢晋的这一事实。

  对于宋祖德要安排律师带着赔偿款去法院的说法,富敏荣律师指出,作为被执行人,宋祖德必须亲自到庭。严肃执法不仅是对谢晋声誉的维护,更是对法律严肃性的维护。

  最近看了宋祖德的一些视频短片,首先,给我的第一感觉就是高兴,居然还有敢于在公共场合骂人的人,少见! 感觉他骂人时候,自己听起来很搞笑,后来看了 他的 做客TOM完整视频,他的关于中国电影的论述,还是有一定道理的.由于好奇,有时间到他博客看了看,慢慢发现他的确是为了净化中国娱乐圈在奋斗!!

  宋祖德是娱乐圈的“屎壳郎”,各行各业都需要“宋祖德”们

  据东方早报报到,2008年10月28日在北京举行的2008年影视产业发展论坛暨电视节目推介会上,国家广电总局传媒机构管理司司长任谦发表讲话,希望制作单位能“自律、自爱、自重”,不能靠制造所谓轰动性的新闻来提升自己的知名度、吸引眼球,竞争应该是在一种健康、良好、公平的环境中。他特别在会上点名宋祖德:“广东的宋祖德公司的老板对谢晋导演进行诽谤一事,已引起广电总局传媒机构管理司的高度关注,我们正在跟广东省局和广东的制作业协会协调,对于这样的害群之马我们必须要予以清除出去。”任司长表示,管理的目的是希望建立秩序,促进整个产业在有序的状态下进行工作,如果没有有序的秩序,难以达到大发展、大繁荣的根本目标。

  从这一则新闻可以看出,“大嘴”宋祖德的言论已经引起了娱乐行业管理部门的高度重视,并发出狠话,要清除娱乐行业中的“害群之马”。此话一出,立即在网络上引起了轩然大波,各种评论铺天盖地。有人支持任司长的,大骂宋祖德祖上没有积德,但同时也招来了批评的声音,认为宋祖德再不对,也应该由被泼脏水的“受害人”来提出民事诉讼,任司长是“太平洋的警察,管过了界”,踢了个“越位球”。

  作为一个有头脑的人,必须学会如何来判断,有自己的判断能力。所以人们不禁要问,到底谁是娱乐界的“害群之马”呢?是宋祖德,还是行业潜规则,还是其他见不得人的勾当呢?因此,我们需要对宋祖德这样做背后的目的梳理一番,其目的可能有哪些,哪一种是最具可能的。我想,宋祖德这样做不外乎以下几种可能性:

  第一种可能性是确如许多被“中伤”的明星以及这些明星的粉丝所言,宋祖德是个厚颜无耻的小人,他这样做是为了不断的炒作自己,提高自己的知名度,以提高自己的收入。所以明星们都说不需要和他计较以及起诉他,否则正好中了宋祖德的圈套。于是就发生被宋祖德揭短的那么多的明星,至少也有十好几个吧,什么曹颖、谢晋、刘晓庆、冯小刚、李嘉欣、周迅、王菲等等,都没有人来起诉宋祖德的怪现象。

  第二种可能性就宋祖德、媒体、明星他们之间是利益共存,相互寄生。为什么这样说呢?一是宋祖德口出狂言,确实提高了自己的知名度,否则他现在仅仅还是一个赚了不少的钱的商人,只有他那个商圈的人知道他,大众不会知道他谁的。二是宋祖德的狂言必然是非常吸引眼球,引来无数的文人墨客的群枪舌战和网友的水贴无穷,媒体也跟着炒来炒去,大大提高了网络媒体的点击量和平面媒体的发行量,自然提高了这类产业的收入,所以这类事情对媒体来说最大的受益者,当然是乐此不疲。三是“绯闻”、“丑闻”从来都是娱乐圈中发财致富的“秘笈”。明星们也是要依靠绯闻来提高他们的知名度,如果没有绯闻,明星们就失去了生命力,就失去了知名度,所以也就出现了许多明星没有绯闻也要自己去制造绯闻的怪现象。

  第三种可能性就是宋祖德确实想揭露娱乐圈中的黑暗事和阴暗面,担当娱乐圈里的“屎壳郎”,净化娱乐圈的空气,促进娱乐圈健康发展。最近几年来,娱乐圈中经常爆出骇闻,艳照门、性贿赂、婚外情等是举不胜举。所以宋祖德的话还是得到部分网友的支持,把他比作是当代娱乐圈中的“鲁迅”,人们是希望了解真相,不要因为某些艺人被认为是伟大的艺术家,其背后就不可能污点,即使是有污点也不能揭露。

  我分析下来,更加倾向于第二和第三种可能性,为什么呢?

  第一,宋祖德已经非常出名了,他的出名程度早就超过了许多明星,现在他是孺幼皆知,所以无论这些被“泼脏水”的明星是否来起诉他,他依然是很出名。因此,明星们不愿意去起诉的理由就不成立了。如果这样一直不起诉下去,这样下去谁可以信口雌黄而不用承担任何风险,不是会让更多的人来利用这种方式来出名吗?可见,这也从另一个方面说明了这些明星是底气不足,确实有见不到人的勾当。

  可鉴,宋祖德不是娱乐圈的“害群之马”,而是娱乐圈的“屎壳郎”。

  为什么说宋祖德是娱乐圈中的搜“屎壳郎”?第一,娱乐圈中确实有“屎”,那就是潜规则。娱乐圈中真正的害群之马是潜规则和各种丑闻,它扭曲了娱乐圈的价值观,尤其是这些明星们,你们更要自重,你们是被人民捧红的,你们所从事的产业是精神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社会群体的价值观、人生观和世界观有着重要影响,所以你不能只为了自己大红大紫而乱搞一通,否则最后毁灭还是你们自己,也毁坏了娱乐产业的健康发展。第二,屎壳郎具备有发现“屎”在何处的能力,扒粪能力和清除能力,这一点,我看宋祖德都具备,被他揭短的好像是有鼻子有眼,甚至连证据的照片都贴到博客里,所以被“泼脏水”的明星也就乖乖选择闭口咯。

  潜规则何止是娱乐圈中特有的东西呢,官场以及各行各业中都存在,都存在这一些台下交易。最近出现的“黑砖窑”、“猥亵们”、“三鹿们”、“诽谤门”、“彭水诗”、“滞留门”等事件都是很好的例证。为什么出现这种现象,是值得去反思的。

  事实上,文化革命本身的目的正确的,他是要消灭人的自私自利,否则就不可能有真正的社会主义。然而,遗憾的是毛同志在对如何进行文化革命的方式是极端错误,他以暴力革命的思维来推动文化变革。文化是千百年来形成和积淀的,文化的变革要有其内在的原因,是需要精心营造和推动,决不可以暴力的方式来推动,否则注定是失败的,历史上的“焚书坑儒”“文字狱”都失败了。再加上被别人利用,所以毛推动的文化革命是注定要失败的。后来的继任者在对待社会文化发展上采取了实用主义的态度和指导思想,“不争论”,“猫论”、“摸论”,结果造成了今天社会文化的不健康现象,人民变得自私自利,官员们贪污腐化,企业家没有良知和“道德的血液”。几千年的优秀传统没有了,没有建立真正的社会主义文化,于是人民的价值观缺失了,思想混乱了。所以出现“毒奶粉”、“毒鸡蛋”、“包二奶”、“嫖娼”、贪污等现象都不足为怪,这是我们改革开放三十年在总结经验成绩的同时,必须要进行反思并推动文化变革,在社会树立社会主义主流价值观。

  在还没有形成树立社会主义主流价值观的今天,最先应该启动的是“净化社会文化空气工程”,因为这些臭空气已经污染了各行各业,搞得各行各业都是乌烟瘴气,尿骚屎臭,臭气熏天。所以,各行各业都需要宋祖德这样的人来充当“屎壳郎”,发现那些毒害行业健康发展和人民思想的“臭屎”破除行业潜规则,清除污染源,净化社会环境。

  试想,如果官场中有大量的“扒粪者”和“屎壳郎”,就不会出现有深圳的“亵渎门”等一系列损害人民利益现象,各种贪污腐化的官员就会大大降低,因为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任何不符合道德和法律的一举一动都被会被人监督。就拿台湾地区来说,正因为有大量的民意代表来不断地揭露在位官员的短处,从而大大提高了反腐的效率,甚至连该地区供选出来前最高领导人也不放过。再如果在商界、实业界有大量的“扒粪者”和“屎壳郎”,也不会出现毒奶粉事件等一系列伪劣产品问题,即使存在也会在第一时间被曝光,也不至于造成象“三鹿门”那样的严重后果。再如果在学术界如果存在大量的“扒粪者”和“屎壳郎”,就不会出现“抄袭门”、“造假门”、“科研老板”等有碍科技进步的怪现象。

  因此,宋祖德这类“害群之马”们是不能清除的,因为人们还非常需要“宋祖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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