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财产转移的若干方式和遗产继承顺序
一个人走完他的人生之路,辛劳一辈子所积累的财富总是希望在百年之后,留给自己的至亲至爱,但在加拿大,财产如何继承,却大有讲究,怎样让自己百年归去时能够安宁,安排好自己的财产值得关注。
财产继承的第一种方式是按遗嘱继承。每一个正常的成年人都可订立遗嘱,指定去世后财产由谁来继承,遗产如何在继承人间进行分配,遗产委托谁来进行管理等多项事宜。如果准备好了遗嘱,也有遗产管理人,当当事人不幸离世后,就可以依据遗嘱进行遗产的分配。不过,在遗嘱执行前,需要进行遗嘱验证,即通过法庭证明遗嘱的有效性及遗产分配在法律上的合理性,遗嘱验证需要交纳手续费。在安省,手续费的标准是:遗产价值在 50,000及以内,每一千元,交5元手续费,遗产价值50,000之上的部分,每一千元,交15元手续费。如何当事人有一百万的遗产,大约需交 1,4500作为验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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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有配偶,无子女:财产全部留给配偶;当事人有配偶及一个子女:遗产的第一个二十万给配偶,余下的由配偶及子女平均分配;当事人有配偶及多名子女:遗产的第一个二十万给配偶,余下三分之一留给配偶,三分之二留给子女,由子女平分;当事人无配偶及有一个或多个子女:全部由子女平分;当事人无配偶及子女:按顺序将全部遗产给予血缘最近的亲属,父母,兄弟姐妹及其他旁系亲属;无血缘亲属:遗产归省政府。
财产继承的第二种方式是通过指定受益人自动继承。采用这种方式,不需要经过遗产验证程序。通常人去世后留下的财产称为遗产,即Estate。但并不是人去世后所有留下的财产都称为遗产,都需要交遗产验证费。安省法律规定当事人的人寿保险,保本基金,注册退休金 RRSP,RRIF等资产在拥有者去世后,由指定受益人直接继承。因此,为了更好地将遗产留给你想留的亲人,购买人寿保险并指定直接受益人能保证遗产按照当事人意愿转移。另外,人寿保险赔偿是免税的,保单如有指定受益人,赔偿额不会作为遗产交纳遗产验证费。
财产继承的第三种方式是采用联名账户,如联名房产,联名帐户等,一方去世后,自动转到另一方名下。采用资产联名持有(Joint Tenancy) 的方式,配偶双方各拥有一半的资产,若其中一方去世,另一方可拥有整个资产。联名账户的缺点是,如果与子女开设联名帐户,父母可能会失去对资产的控制权。比如联名帐户的存款子女可以全数取走。如果房产与子女联名,子女可以卖出自己拥有的份额,子女结婚后离婚可能失去部分房产份额。子女拥有的份额也可能被债权人追讨。
第四种方法是将资产转入信托,指定配偶或子女作为受益人。信托的缺点是法律手续比较复杂, 费用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