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外逃贪官赃款 加拿大同意返还

星岛日报+-

中国外逃贪官赃款 加拿大同意返还

  正在加拿大访问的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当地时间22日与加国总理杜鲁多举行会谈,同意展开自贸协定谈判。双方签署涉及经贸、旅游等领域的14个合作文件,其中“关于分享和返还被追缴资产的协定”,有利于中国追缴逃加贪官转移的赃款赃物,被称为中加司法合作的里程碑。备受关注的双边引渡条约未能取得重大突破,杜鲁多强调,加拿大不会把可能面临死刑的疑犯遣送中国。

  李克强是13年来首名访加的中国总理。在杜鲁多本月初访华后,两国总理一个月内实现互访,显示中加关系明显升温。当地时间22日,杜鲁多为李克强举行隆重欢迎仪式后,二人在渥太华议会大厦举行会谈,确认正式启动中加总理年度对话机制,并一致同意加强高层及各级别交往。

  杜鲁多表示,启动两国总理年度对话机制,对于深化两国关系、扩大务实合作意义重大,加方愿同中方深化经贸等各领域交流与合作。

  会谈后,两国总理见证双方签署经贸、农业、旅游、海关、航空、质检等领域的14个合作文件,包括在未来4年中国继续每年由加拿大进口20亿加元的菜籽油,及恢复进口加拿大牛肉。其中,最受瞩目的当属“关于分享和返还被追缴资产的协定”,这是中国在追缴犯罪所得领域对外缔结的首个专门协定。从字面上理解,今后外逃人员的犯罪所得将由中加两国来分享。协定对“中加刑事司法协助条约”中关于查找、移交赃款赃物的规定进行细化和补充,为中加在追缴、返还和分享犯罪所得等提供了具有可操作性的法律依据。

  贡献大小决定分享比例

  中国外交部境外追逃和国际执法合作特别协调员孙昂接受《法制日报》专访时,就协定“返还”和“分享”两方面进行了解读。孙昂称,若一方法院认定犯罪所得属于另一方或其境内企业、个人合法所有,犯罪所得将依法“返还”。若无法认定犯罪所得的合法所有人,一方没收后可依法与另一方“分享”没收资产,分享比例根据另一方提供的协助大小确定。协定也明确资产返还以及分享的程序和途径。

  孙昂称,现在按分享方式处理,分享比例取决于双方在办案中贡献大小,这样一来,对于从中国流往加拿大的犯罪所得,即使没有或不能认定合法所有人,也可通过“分享”制度性安排,最大程度地追回犯罪所得。

  另一方面,对于中国没收的犯罪所得,若加方积极提供协助的,中方也可以依法与加方分享,这样可更有效地调动加方与中方在个案中合作积极性。

中国外逃贪官赃款 加拿大同意返还

  缔结协定是两国共识

  孙昂强调缔结该协定是两国政府共识,涉及中加两国的刑事案件不断增多,中国腐败犯罪分子携款潜逃至加拿大时有发生,两国须加强追缴犯罪所得合作。在中国百名红通人员外逃目的地中,加拿大排名第二,仅次于美国,中加双方签署的协定,凸显出海外也已不是赃款及违法所得的栖身安全场所。

  日本《产经新闻》称,中国会以此为契机,将相同做法推广到其他国家,目的是强化收回贪官携带至海外的巨额赃款。该项协定缔结后,双方还将针对引渡逃亡至加拿大的中国贪官,继续推进相关协定的签订工作。

  至于备受关注的中加引渡条约,杜鲁多在记者会上透露,会谈时谈及引渡及死刑问题,因中加法律框架不同,未来达成的协议要以两国人民的价值观为基础。他声称,加拿大不会在可能面临死刑的情况下将一个人遣送中国。李克强则强调,实行死刑“符合中国国情”,且中国已与四十多个国家签订引渡协议,包括部分欧盟国家。

  不过,据《环球邮报》23日晚的报道指,加国外长狄安(Stephane Dion)在电话访问中,坚持否认与中方正就引渡协议进行谈判:“应该核对事实,根本就没有谈判。现在写成好像有谈判进行,这是错误的,请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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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行!人遣返,钱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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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是说中国共产党花中国的老百姓的钱再把他们的同志买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