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入籍法》让华人移民处于两难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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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哥华港湾(BCbay.com)记者综合报道:联邦移民部长亚历山大26日表示,新的入籍法案(Bill C24)6月初起正式实施,亚历山大提到,将入籍所要求的居住时间延长为六年内住满四年是为确保申请者有意定居于此。另外,国庆日当天,全加拿大将举行52场公民入籍仪式。

  亚历山大昨日在电话会议上表示,本月初生效的新入籍法影响力巨大。在新的入籍法条例下,永久居民的居住时间由原来的四年内住满三年,延长为六年内住满四年。亚历山大说,这是为了要确保申请入籍者在等待入籍期间,确实生活在加拿大,而非通过制造伪证等假装居住在此。

  亚历山大表示,大部分新移民都遵守加国的规定,但过去曾发现有人在获得永久居民身份之后,并不在加拿大生活。加国并非强制人们一定要留在这里,但一部分并无真正意愿要在加拿大定居的人却假装生活在此,以获得公民身份。新法案的规定就是希望要杜绝此现象。

  新法案生效后,申请入籍者必须在六年内于加拿大境内居住满1460天,且每年在境内的实际居住时间不得少于183天才符合入籍资格。而原本在成为永久居民前居住在加拿大的时间可以两年折算成一年的做法也被取消。而入籍造假的惩罚措施更加严厉。

  而多华会安居辅导部主任赵炜希则表示,新法施行前,还有很多人来打听具体细则,但正式施行之后,问询者人数大减。

  「当然了,不符合资格的人增多了,很多人原本是够资格的,结果都不合规,最后都不愿再等。」

  华处执行总监谭黄梅初也表示,新标准对很多华人移民不利。

  「与中国经济相比,加拿大的机会少很多,目前中产阶级的规模又不断缩小,许多中国新移民在这里找不到工作机会,只好回中国继续做生意,养活已经在加拿大落地的一家老小 ,但这样的可能性也被剥夺。」

  她指出,中国传统文化讲究孝道,如今团聚移民的大门已关小,老一辈的人只能用使用超级签证来探望儿孙。儿孙为了尽孝选择更多的时间留在国内,却又受到《入籍法》的限制,让这些家庭支柱处于两难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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