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新入籍法让双重国籍者沦为二等公民?
温哥华港湾(BCbay.com)记者综合报道:联邦移民部长亚历山大表示,对恐怖罪犯、叛国者及间谍剥夺加拿大国籍的法律于5月29日已生效,但此新规定仅对拥有双重国籍的严重犯罪者有效。亚历山大表示,加国公民需履行公民责任和义务,若进行恐怖行为,仍有可能被撤销国籍。
其实新法实际上剥削双重国籍公民﹐使他们沦为“二等公民”。
新条款上月生效后﹐网上开始流传一些警告信息﹐特别是在脸书上。一些任贴文警告双重国籍公民﹐包括在加拿大出生的人﹐指他们沦为“二等公民”﹐加拿大国籍可能“随时剥夺”。
新法对双重国籍者有什么影响﹖以下是一些相关信息﹕
1.国籍真的随意剥夺?
这个说法不确切﹐5月29日生效的新条款规定﹐在下述情况下﹐加拿大公民的国籍可被剥夺﹕造假或用欺诈手段取得国籍﹔曾当军人,参与有组织武装团体﹐与加拿大有武装冲突﹔裁定通敌罪、叛国罪﹐判处终身监禁﹔裁定恐怖主义罪名﹐或类似外国恐怖主义罪名﹐判监5年或更长刑期。如果加拿大公民被剥夺国籍变为无国籍者﹐当局不能剥夺他们的公民权﹐因为加拿大须遵守1961年联合国《减少无国籍状态公约》(Convention on Reduction of Statelessness)。
2.人们对新法仍有忧虑?
是的﹐移民与难民律师﹐还有加拿大国际特赦组织﹐都反对C-24号法案﹐特别是有关剥夺公民身份的条款。最具争议的部分是﹐多数剥夺国籍的个案由公民及移民部长或代表定夺。民权和特赦组织说﹐法律歧视双重国籍公民﹐等于说他们“低加人一等”﹐没本土出生公民一样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