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团聚等待时间长 移民部被裁歧视
一名渥太华大学的教授由于无法忍受为年迈的父母亲移民加拿大的担保人申请的漫长等待,将加拿大联邦移民部(CIC)告上「加拿大人权委员会」却被驳回。经一波三折,联邦上诉法院最终要求人权委员会重新审理该案件。
有华人倡权律师指出,显然上诉法院认为对家属地位的区分就是一种歧视行为,并指出华裔申请人往往关注的是申请是否达标,反而忽视了等待的过程太长。
该案件的起诉人Amir Attaran是渥太华大学的法律及药物学教授,他于2009年起申请其年迈的父母亲从美国前来加拿大团聚,但他不满等待时间太长,在等待担保人申请期间他就上告「加拿大人权委员会」,称移民局拖缓父母/祖父母移民的申请时间,却加快夫妻/子女团聚的过程,属歧视行为。
在Attaran提出起诉期间,移民部处理妻子/子女团聚的担保人申请过程平均需要42天,而父母/祖父母却需要37个月。
然而「加拿大人权委员会」驳回了他的起诉,认为移民部长有权利根据需要合理分配资源,而对两种类型的申请的不同对待亦并不是基于被申请人年龄上的差别。由移民部自己提供的辩解则为,之所以在两者之间有差别,是根据「家属身分」的不同而做出的不同考虑。
Attaran为此感到不服继续上告联邦法庭,该法庭作出裁决,认为移民部对两类申请的不同处理手法是出于「善意」。第二次遭到驳回之后,他又最后一搏,将案件推上了联邦上诉法院。
上诉庭本周三做出判决,指「加拿大人权委员会」对投诉的处理结果不合理,要求该委员会重新对该案件进行审理。
负责审理该案件的上诉法院三名法官之一Wyman W.Webb在判决书中写道∶「CIC提供的解释之所以处理父母担保的过程要慢过夫妻和子女担保是基于家属身分的不同。结果看来,CIC是在运行一个具有歧视性的程序。」
本地人权律师吴瑶瑶表示,该案件的争论点在于,究竟移民部长指示签证官员加速对夫妻团聚的处理,是否一种善意的决定,显然上诉法院认为对家属地位的区分就是一种歧视行为。
她解释说,如果公平对待两类申请者不会对政府将产生过度重负(undue hardship)的话,那移民部长这种不公平的指示就等于有权对申请者进行歧视。
「这种不公平的现象存在很久,华人很多时候更关注的是申请的资格是否可以达标,往往忽视了等待的过程太长。」她说∶「其实在80年代的时候,申请父母和夫妻团聚的等待时间是没有差别的,在过去的15年当中这个差距愈来愈大,人们都以为它一直存在,其实是被人忽视了。」
有华裔移民律师(图)认为,这是一个很少见的案例,对移民社区亦是一个很大的鼓舞。虽然从目前来看,案件还要经过重审,上诉再审的漫长过程,但这显然提醒了人们,其实移民部在处理很多移民程序的手法上,都存在着歧视的现象。
她举例说,在经验移民类别中对高技能和低技能申请者的区分,以及向不同的签证办公室递交申请,得到的审批时间大有不同等。「这就为人们对『歧视』这一概念的不同看法打开了大门。」她继续说道∶「最终移民部长一切的决定都要站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
她推测,未来若CIC最终被判在该项目上的歧视性操作,亦并不一定意味政府会加大资源处理父母移民,也许还会通过缩短其他申请的审批过程来寻找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