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院:薄熙来不服判决上诉,已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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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告人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一案,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9月22日一审宣判。闭庭后,在上诉期限内,薄熙来不服一审判决,通过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向本院递交上诉状。10月8日上诉期满后,本院经审查,依法决定予以受理。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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