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薄熙来正式向山东高院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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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透社引述消息人士透露,被判处无期徒刑的薄熙来,23日正式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山东高院二审将在两个月之内审结,而二审也将是终审判决。从近年来一些省部级腐败官员的上诉经历来看,尚未有二审改判的先例。

  重庆前市委书记薄熙来受贿、贪污及滥用职权一案,22日在山东济南市中级法院宣判,薄熙来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有媒体称,薄熙来在闻判后勃然大怒,当庭咆哮。此前公开审理时,薄熙来曾当庭翻供,指称其在纪检调查期间所写的自书材料《关于我和徐明经济问题的说明》、《关于我和唐肖琳之间的经济关系》是“违心和不真实的”,系非法证据,而判决书写明:“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加之在薄熙来之前的两位原政治局委员陈希同、陈良宇分别被判处16年和18年有期徒刑,薄熙来的量刑远重于二陈,很多记者都猜测薄会上诉。

  二审改判可能性低

  这一猜测在23日得到印证。记者获悉,薄熙来对济南市中院一审判决不服,23日直接向山东省高院提出上诉。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山东省高院会将薄熙来的上诉状移交济南中院,济南中院在接受该上诉状后,在三日内将薄案的相关案卷、证据移送山东省高院。

  刑诉法还规定,二审应当在两个月之内审结。二审即为终审,薄熙来将不得再上诉。从以往案件来看,二审通常在一个月内就可结束。而媒体普遍预计,薄熙来上诉成功的可能性不大。

  法制日报:量刑适当

  中央政法委机关报《法制日报》23日刊登了长篇专稿《薄熙来案判决: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指出,透过长达五万余字的判决书,可以清晰地看到,济南中院作出的一审判决,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体现了罪刑法定原则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彰显了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法治精神。

  文章强调,对薄的判决“量刑适当,充分体现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罚当其罪,罪刑相称”。在审判过程中,济南中院始终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在分析被告人罪重罪轻和刑事责任大小时,不仅看其犯罪的客观社会危害性,而且充分考虑其主观恶性,把握罪行和罪犯各方面因素综合体现的社会危害性程度,从而确定其刑事责任程度,适用相应轻重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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