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蒙面法”实施两天港府仅诉两人“杀鸡儆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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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蒙面法”实施两天后,香港当局首次依法起诉两人,完全无法面对“禁蒙面法”所引发的激烈反弹。香港教育局要求学校统计上交戴口罩的学生,也受到各方抵制。

  香港禁蒙面法实施两天后,当局首次依法起诉两人,两被告是5日凌晨在九龙蓝田启田商场外拘捕的,两人同被控一项非法集结罪及一项使用蒙面物品罪。第一名被告是18岁城市大学一年级男学生,第二名被告是报称无业的38岁女子。法官把两个案件延至11月中聆讯,被告获准交保外出。期间不得离港,并要遵守宵禁令。

  在仅仅两人被起诉的同时,警方承认,入夜后全港多区包括元朗、沙田、大埔、黄大仙、将军澳、太古等,分别有大批蒙面人士破坏区内设施及港铁车站、并有纵火等暴力行为,严重影响公众秩序。

“禁蒙面法”实施两天港府仅诉两人“杀鸡儆猴”

  7日入夜,香港多处又有“反送中”示威者聚集,先集中在旺角和沙田。他们不时高叫“我有权戴口罩”、“香港人反抗”等口号。警方随后出动驱离,并逮捕数人。

  香港多个大型商场7日下午都有“反送中”示威者聚集,以“和理非”的方式抗议政府禁止在示威活动中蒙面。许多人戴着口罩。他们不时高喊“蒙面无罪,立法无理”、“香港人反抗”、“我要戴口罩”等口号。

  香港教育局日前向全港学校发信三申五令,还要求校方明天上午11时前回报戴口罩学生人数等。对此,已有中学校长表明不会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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