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首林郑月娥已触犯了中国政治的大忌?

法广+-

香港局势动荡继续,特首林郑月娥周三宣布撤回逃犯条例修订议案,导致香港形势出现新的变化。决定撤修是林郑月娥的忏悔,还是替北京背书? 是为平息香港争乱,还是为了实行紧急状态法作铺垫准备? 目前香港争论不休,而且前景不明。但评论指此局势迅速变化,伊始于林郑月娥的私人会馆秘密录音事件。此事件是否是阴谋,或是某种忏悔,也是争议要点。台媒刊文分析指,此秘密录音事件足是犯了中国政治大忌。

香港特首林郑月娥已触犯了中国政治的大忌?

据上报刊文指,林郑录音犯了中国政治大忌。该文说,严格说来,林郑已触犯了中国的大罪了。假如有“送中法案”,林郑简直可以打包送回中国受审了。英国路透社放出香港特首林郑在一个“私人场合”用英语讲话的录音(的精华片段)。据报,这是她在上星期一出席一个叫“Vision 2047”的基金会饭局的讲话。录音内容震撼,立即成为香港新闻头条。

据该报道说,录音内容主要有三个:第一,林郑称,自己犯下不可原谅大错,如果有选择,“第一件事”就是立即辞职,深切道歉后下台。第二,(在解释政府对策时提到)由于香港局势上升到主权和国家安全层面,而且在中美对抗的当下,自己的“政治操作空间非常有限”。第三,北京对解决香港问题没有时间表,也没有计划出动解放军。

此外,还有她向听众诉苦,现在自己出门都成问题,因为到处都有“黑衣人”问候。

据该文分析指,林郑谈话的真假分两个层次。

第一是录音的真假。一开始路透社报导后,中国一开始称之为假新闻。可是,路透社随后放出录音,其真确性大大提高。因为文件流畅,无论声线语气都很难造假。到了星期二的记者会上,林郑没有否认录音的真确性,反而一再强调,这是私人场合的谈话,非常遗憾被公开,又着重回应第一点,即否认曾向中央提出辞职。由此看来,录音本身的真确性已经无疑。

第二是林郑所言的内容是真是假。这需要进一步判断。林郑泄露的三条信息所涉及的内容,以前都只有流言,或者只是分析家天花乱坠地自说自话。结合录音就有实质材料进行新解读。

该报道文章说,林郑在记者会上强烈否认自己曾向中央提出辞职。其实此前也有报导指林郑向中央提出辞职,中央不答应,当时林郑同样否认,中国也称之为“假新闻”。可是,录音清楚听出林郑的“如果有选择,就会立即辞职”的话,意味着她欲辞职而不行。这似乎和“没有提出辞职”相矛盾,但也可以理解为,林郑曾非正式地表达过愿意辞职的欲望,被中央否决,于是没有“正式地”提出辞职。又或者,林郑连表达欲望也不敢,直接被中央命令不能辞职。总之无论如何,林郑所说的自己曾有意愿辞职,但中央不允许,看来是事实。

而香港局势上升到“国家主权和安全层面”,美中关系紧张令香港形势复杂化,这在坊间专家评论中早有定论。同时,中国官方(港澳办中联办和外交部)和媒体的口诛笔伐,也同样清晰表达这点。可见这点内容同样不假。

据该文章说,林郑“政治操作空间”固然有限,令人感兴趣的是,但到底有限到何种程度。在整个逃犯条例风波中,中国的作用一直是个谜团。暂且不提谁先提出和力主修改条例的疑团。单说在“搁置”条例之后,香港政府对大规模民众示威和“暴乱”的“五大诉求”寸步不让,导致局面急剧恶化,中国由始至终都强调,支持特区依法治港,三番四次撇清关系。这样谁在背后主导,一直没有明确的答案。

据先前路透社报道,林郑曾提出可以满足“撤回”和“成立独立委员会”的两项诉求,被中央否决。在路透社追问林郑是否有权“撤回草案”时,林郑又顾左右而言他。加上这次林郑讲话的录音,三相结合,很大程度上印证了中央在背后操控一切的猜想。

上报的文章说,如果说以上两条只是披露证实外界揣测的中国和香港的内部运作,严重性还不算太高的话,那么第三点,即中国是否给出期限,是否出动解放军,就真正是关系重大的机密。在香港示威民众与香港和背后的中国政府的博弈中,中国的底线为何,决定了博弈的走向。中国一直用文攻武吓、武警军演、军车出入、军队换防等方式,暗示不惜动用基本法第18条和驻军法,出动解放军平乱。而且外间广泛认为,中国十一国庆前香港必须平静下来。现在,林郑道出中国不想使用解放军,又说没有期限。这无疑暴露中国的底牌。在中国看来,示威者就更“肆无忌惮”了。甚至可以推断,这或会改变运动的走向。

该文章说,如果说路透社先前的爆料是不具名的三位消息人士,死无对证的话,这次录音由林郑亲口说出来,性质和后果都可以很严重。无论因何种原因流出,故意流出录音的人固然有问题,林郑在一个无法保证机密的场合亲口说出是无法回避的事实。如果林郑所言是假的,是故意放烟幕,这相当于“屈中央吃死猫”,就会“死得很难看”。对这个讲话的最佳解读,依然是林郑以为按照香港传统,闭门会议大家有内容不可外泄(off record)的君子协定,于是“讲出真心话”,不料被“笃灰”,现在只能出来灭火。

该报道文章说,假若如此,录音的泄露犯了中国政治的大忌。中国政治讲求表面上的一致,内部矛盾不能让外界得知。外界如何猜测是一回事,无论多“众所周知”都好,有确凿的证据流出就变成另一回事。这种泄露信息在中国可以算得上“泄露国家机密”的大罪。

据该文章说,中国的“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包含的范围非常广泛。记者高瑜曾经因泄露国家机密罪被判刑七年,罪名是披露了一份中共党内宣传部的文件。林郑录音更令人想起30年前的六四事件,时任中国总理赵紫阳被指泄露国家机密,证据就是在和当时来访的苏联总书记戈尔巴乔夫会谈时,告诉他“中国的大事,最后还是邓小平说了算”。其实,邓小平一直都是中国“第二代领导核心”,谁不知道他说了算?但偏偏这样就已是“泄露国家机密”了。

据该报文章指,因此,严格说来,林郑已触犯了中国的大罪了。假如有“送中法案”,林郑简直可以打包送囘中国受审了。

该文章指出,当然,也有人论证,林郑所言是真的,但不是无心之失,而是林郑故意派人放风,让中央“背锅”,以求自己摆脱责任。从最近有关报道都从路透社放出,也不无蹊跷。可是,依常理,对中央亦步亦趋的林郑不敢如此大胆。除非林郑已经打定主意,要抛开中国而自保,不惜与中国拉破脸。其实,若当真如此,林郑自行宣布什望辞职,岂非更加直截了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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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不能操控难到美国可以?英国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