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待大麻,华人不妨换个角度想想
温哥华港湾(BCbay.com)读者
George
随着去年底今年初温哥华大麻专卖店正式开张,联邦自由党政府许诺的大麻合法化在大温地区,真正落下了实锤。然而,在华人社会饱受争议、被视作洪水猛兽的大麻之花却静悄悄地开放,并没有引起预想中的轩然大波。几个月过去了,没有发现大麻因此泛滥成灾。曾经在华文网络上的“义愤填膺”、“众口挞伐”变得悄然无声。是无奈?是绝望?是接受?还是不知如何是好?
其实,对待大麻问题,我们不妨换一个角度考虑。
首先,大麻现在还是一种毒品,依然列在联合国禁毒公约的毒品目录中。然而在很多国家,政府的严厉打击并没有有效的阻止毒品的泛滥。包括加拿大,毒品问题依然是困扰各级政府的难题。我们采取了很多的措施,比如,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远离毒品。加强警力,打击黑帮犯罪。修改刑法,加重对涉毒罪犯的惩罚等等。然而,效果不彰。
大麻是一种软性毒品,不同于鸦片、海洛因、摇头丸等,对人的危害和吸烟、酗酒是一样的,而且大麻是可戒的。既然烟酒能有效管控,那么对待大麻,实行和烟酒一样管控手段,也许会取得比以往刑事打击更好的效果。大麻的去刑事化,并不是放任人们吸食,也不是鼓励人们吸食,而是变堵截为疏导,为了有效地管控大麻泛滥而不得已采取的一种措施。饮酒后驾驶比吸大麻后驾驶更具危害性。我们并没有因此禁酒或者因为可以合法饮酒,就对酒后驾驶防任不管,而是制定了严格的法律,检查和惩处酒驾行为。现行的对香烟的严格管理,也确实取得了一定效果,有统计表明我省吸烟人数正在下降。政府的工作最主要是要务实。借鉴烟酒管理的经验管控大麻,也许也能产生同样的效果。 同时,如果能引起黑帮贩毒罪案的减少,又是何乐而不为呢?
加拿大同中国的社会、风俗、文化皆有不同。我们的社会很难像中国一样,采取非常严厉直至死刑的法律打击贩毒行为,也没有中国式的“雷厉风行,从重从快。”但是,加拿大对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惩罚,却远比中国严厉的多。很少有国人知道,在加拿大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是刑事犯罪,最多可处14年徒刑。而在中国,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惩罚最多也就是批评教育。华人更担心的是大麻合法化后青少年的吸毒问题。在我省,合法吸食购买大麻的年龄和烟酒一样是19岁。大麻合法化后,同样会对售卖给青少年大麻的行为实行严厉打击,不会使大麻在未成年人中泛滥。同时,由于消除了“神秘感”,或许还会减弱叛逆期的孩子偷尝禁果的欲望。
大麻确实是一种毒品,对大麻实行去刑事化管理,只是正视本国现实,改变了过去管理的方法。华人不妨换个角度看待这个问题。或许这些措施真能取得比过去更好的成效。就连反对党联邦保守党党领希尔也表示,即使保守党大选获胜,也不会废除现行的大麻政策。好在加拿大是个民主社会,如果这种管控大麻的方法真的暴露出来很多弊端,若干年后,我们还可以用民主的手段废掉它。
华人移民到一个新的国家,进入到一个新的民主社会,有时候,虚心学习,深入了解当地文化,破除原有的思维定式,换个角度考虑问题,可能就会有一番新的认识,一番新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