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发短信撞死人 魁省一男子被判 4 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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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魁北克省一男子开车时发短信造成车祸,导致一人死亡两人受伤,法庭对他判处4年徒刑。

  魁北克省法院的法官 Maria Albanese 表示,希望她的判决能 “向公众发出一个明确的信息”,开车时禁止发短信。

  加通社报道说,2012年3月的一个晚上,39 岁的 Martin Carrières在Laurentians 地区光线昏暗的道路上边开车边发短信,结果其汽车驶入了对面车道,与迎面而来的一辆汽车相撞。

  对面那辆汽车的驾驶者是一名父亲,正带着刚参加完冰球训练的 13 岁儿子和儿子的一个朋友回家。

开车发短信撞死人 魁省一男子被判 4 年徒刑

  这名父亲当场死亡,两个少年受伤。

  车祸发生后,救援人员把 Martin Carrières 的手机交给了警方,对手机进行的分析显示,在晚上9:18 – 9:59之间,Martin Carrières 一共收发了 34 条短信。

  法官说,Martin Carrières 告诉配偶说晚上是去他母亲的家,但她得知实际上他是去和一位女性朋友见面。

  法官说,Martin Carrières 的配偶 “心情很不好”,于是引发了三个人之间的一连串短信。

  法官说,Martin Carrières对这次车祸负有全部责任,他的行为是 “公然疏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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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才判4年,太轻了吧!这应该算是过失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