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养女申请团聚被拒 人道移民上诉成功

大纪元+-

  19岁的黄小姐在中国大陆出生时,遭父母遗弃,幸好遇到好心人把她养大。养母移民加拿大后,她悲痛欲绝,希望来加拿大和养母团聚,但3次申请被拒。

  3月4日,联邦法官Paul Crampton在魁省做出判决:黄小姐上诉成功。法官搁置移民官之前做出的拒签决定,并要求另一移民官重审她的人道移民申请。

  法院的判决书这样描述此案:黄小姐出生几天后,就被亲生父母装在一个盒子里,遗弃在街上。罗女士发现这个孤儿后,对她视如己出。

  罗女士全心全力地照顾女婴,但没能办理领养手续。中国法律规定,领养者开始照顾孩子时,须至少30岁。当时,罗还不到30岁。

  黄小姐10岁时,罗女士与丈夫和亲生女儿一同移民加拿大。黄感到很难过,似乎失去了世界上唯一可以依靠的人。罗女士委托她在中国的亲友照顾黄小姐。后来,黄小姐搬进罗女士名下的公寓。

  黄小姐很希望来加拿大和罗女士团聚。从2013年起,她曾3次向移民部递交申请,全部被拒:第一次是申请加拿大学签;第二次是申请团聚移民;第三次是申请人道移民。

  申请团聚移民时,黄小姐的担保人是罗女士。移民官拒签的理由是,黄小姐既不是罗女士亲生的,也不是罗女士正式领养的。

  后来,黄小姐申请人道移民。移民官拒签的理由是:第一,如果黄小姐抵达加拿大,罗女士似乎没时间照顾她。罗要抚养3岁~12岁的三个亲生骨肉。她与丈夫离婚后,有了新伴侣,又生下两个孩子。

  第二,黄小姐患抑郁症,还可能酗酒。如果她搬进罗宅,可能会对其他三个孩子产生负面影响。第三,黄某的英语和法语水平低,来加拿大后会感到孤独。

  然而,联邦法官Paul Crampton则表示:“移民官拒签的理由是一种猜测,不合情理,也没从人道主义、前瞻性的角度思考此案。 ”

大陆养女申请团聚被拒 人道移民上诉成功

  什么人申请人道移民?

  多伦多理想移民留学服务中心表示,在所有移民类别中,人道移民的成功率最低。通常是难民申请被拒后长期滞留加拿大的人,申请人道移民。

  人道移民申请者需提出充足的理由,才能获得成功。例如,他们回中国后会遇到很大困难;长期向加拿大政府报税;需抚养孩子或老人;对某家加拿大公司做出贡献,将长期获得雇佣。申请过程一般长达两年。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