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政选总离我们很远?这居然也是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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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哥华港湾(BCbay.com)天天综合报道:2018卑诗省市选(2018 Municipal Election)将于2018年10月20日(星期六)举行 。时至今日,各大社区都积极参与市选相关的活动。不过本该起到指导作用的《温哥华市选指南》却让人有所失望。

为什么政选总离我们很远?这居然也是原因…

  随英文报章广泛派发的《温哥华市选指南》被发现有多处错漏,包括公园局与学校局的席位报大数字,相差高达三倍。温市政府选举事务主任随即发出更正启事。但据报道,更正启事中也出现错误,一名公园局候选人被当作市议员候选人。

  被发现有错漏的《温哥华市选指南》是在9月27日随着两份英文报章《Start Metro Vancouver》和《Vancouver Courier》派发。温市政府选举事务主任在当天下午匆匆发出更正启事,并对出现错误表示遗憾(regrets)。

  除了拼错部分候选人名字之外,最为严重的是报错议席数量。《投票指南》白纸黑字写道,公园局委员候选人最多可勾选10人,但正确表述应该是只可选7位。另一严重错误是学务委员的可勾选数量,小册子上错误地写成最多可选28个,但正确是只可选9人。

为什么政选总离我们很远?这居然也是原因…

  选举事务主任发出的更正启事又说,市议员候选人Mathew Kagis的名字被拼错为"KAGIS, Matthew";公园局委员候选人Dave Demers被写错成"DEMERS, David";另一市议员候选人Wade Grant的住址亦出错,指他居于温哥华市,而并非大温选举A区(Electoral Area A-Metro Vancouver)。

为什么政选总离我们很远?这居然也是原因…

  但据翻查派出的《选举指南》,发现更正启事居然也出现错误!更正启事中的"市议员候选人"Mathew Kagis,在《选举指南》中其实被列作公园局委员候选人。更正启事说Wade Grant的"地址"出错。但其实是其所属政党栏目中写上Electoral Area A-Metro Vancouver。

  温市政府选举事务主任指出,《选举指南》经修正后将会重新印制,于10月1日(星期一)随《Star Metro Vancouver》派发, 于4日随《Vancouver Courier》派发。

  积极参与投票本是件好事,是表达自身诉求, 维护居民利益的基本前提。但市选此次的指南事件却又给我们上了一课:政选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若不了解情况,甚至有可能屡屡出错。

为什么政选总离我们很远?这居然也是原因…

  但政选又是一件我们不得不去关注的事情,所有有投票权的华人朋友都应该参与进来。因为如果我们不投票的话,城市治安、社区建设这样的事务,我们的利益就可能会被无视。到时候,我们的任何愤怒,最终都无济于事 。所以,要想申张自己的权利,表达自己的诉求,希望自己的人身安全得到更好的保护,那就从投票开始。这是让政客们听民众们声音的唯一方式。

为什么政选总离我们很远?这居然也是原因…

  下文主要内容依据卑诗省政府提供的地方政府选举指导手册进行编写,详细解答了大家在卑诗省地方政府选举中可能遇到的基本问题,一切以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仅供参考。

  以下司法管辖区(jurisdiction)会举行地方选举:

  • 城镇;

  • 区域;

  • 教育局;

  • 特定的公园管理局;

  • 地方社区委员会;

  • 信托地区(岛屿信托局(Islands Trust))

  选民资格:

  您如具备以下条件,就有资格以居民选民(resident elector)身份在地方选举中投票:

  • 在登记投票时年满18岁,或者在全民投票日将 年满18岁;

  • 是加拿大公民;

  • 在登记投票前已在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居住了至少六个月;

  • 在登记投票之前在打算投票的那个司法管辖区居 住了至少30天;

  • 没有因为触犯 《地方政府法》( Local Government Act)或其他法规或法律而被取消在地方选举中投票的资格。

  您如具备以下条件,就有资格以非居民业主选民 (non-resident property elector)身份投票:

  •  在登记投票时年满18岁,或者在全民投票日将 年满18岁;

  •  是加拿大公民;

  •  在登记投票前已在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居住了至少 六个月;

  •  在登记投票之前在打算投票的那个司法管辖区已 注册成为业主至少30天;

  •  没有因为触犯 《地方政府法》(L o c a l Government Act)或其他法规或法律而被取消在 地方选举中投票的资格。

  如有以下情况,您则不能在地方选举中投票(以居民选民或非居民业主选民身份):

  • 被判犯有可起诉的罪行并在拘禁中;

  • 被判了犯有选举方面的罪行,例如恐吓或收买选票;或

  •在其他方面不符合选民资格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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